法律分析:减轻学生沉重的课业负担,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是基础教育的一个顽症,必须解决。为此,教育部提出了新形势下“减负”工作“五项要求”。对此,各地要严格执行,要做到令行禁止,一旦发现有继续违反规定者,要严加查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或者由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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