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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的基本要件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的构成要件:

(一)双方需互负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的给付债务;

(二)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履行债务顺序;

(三)双方互负的债务必须已届清偿期;

(四)债务履行具有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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