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有明文规定,司法实行的是依法实行警衔制度,司法是由人民设立的,司法能不能转到系统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人民司法依法实行警衔制度。人民授予警衔的人员应当使用国家专项编制,具有司法职务,并履行司法职责。
法律依据:《人民司法条例》
第十五条 人民司法依法实行警衔制度。人民授予警衔的人员应当使用国家专项编制,具有司法职务,并履行司法职责。
第十六条 人民司法的编制、建制,由最高人民规定。
第十七条 人民司法实行编队管理。最高人民设立司法局,高级人民设立司法总队,中级人民设立司法支队,基层人民设立司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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