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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情人发生关系一个月后告我强奸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法律主观:

情人在不情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违背他人自愿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和对方发生关系的,构成强奸罪。行为人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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