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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到的案子多久才开始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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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正常的情况下如果是批捕那么会在一个月之内宣布判刑,但是针对非常严重或者是重大复杂的案件,由于取证不叫困难那么会延长一个月。但是对于正常的案件都是在一个月之内进行宣判的。只有在取证困难的情况下才可以延长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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