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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鲁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鲁建管质安字„2006‟41号

关于印发《进鲁检测机构备案 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处、办):

现将《进鲁检测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沟通联系。

附:进鲁检测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暂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进鲁检测机构备案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加强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外进行工商注册并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进入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建管局)负责外地进鲁备案管理工作,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省质监总站)负责检测机构进鲁年度备案具体工作。各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进鲁检测机构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备案工作。

第四条 申请进鲁备案的检测机构应向省质监总站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鲁申请表》一式三份;法定代表人对进鲁检测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二)工商注册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三)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四)与所备案检测项目相对应的计量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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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份,且在有效期内。

将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进鲁检测机构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鲁备案证》。

进鲁检测机构备案证书有效期一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检测机构应当在备案证书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五条 进鲁检测机构取得进鲁备案证后,应按所承担的检测项目到各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实行单项工程检测项目备案的方式,单项工程检测项目完成,该备案证明自然失效。未在工程项目所在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的检测机构,其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施工技术资料。

第六条 检测机构应在承担检测项目的检测业务开始前7日以上,到检测项目所在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备案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鲁申请表》一份,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进鲁检测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任命书复印件一份,与所备案检测项目相对应的资质证书、计量认证复印件一份,且在有效期内;

(三)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四)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明、身份证、劳动保险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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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拟承担检测项目的检测业务招标文件或工程合同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第七条 申请备案的检测机构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 检测项目所在市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申请备案机构的人员情况、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情况进行核对,对其检测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发现的其在检测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情况向省质监总站报告并抄送其注册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九条 申请备案的检测机构应遵循诚信、规范的原则开展检测活动。进鲁检测机构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建设行业有关规定,并接受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取得登记备案证后,检测项目发生下列重大变更必须重新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原登记备案证明自然失效。

(一)机构检测资质发生变更的;

(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范围发生变化的; (三)检测范围有扩大的;

(四)主要检测项目、参数及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发生变化的。

第十一条 进鲁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备案资格,收回备案证明,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进鲁备案:

(一)超出备案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 (二)转包检测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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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致使事故损失扩大的;

(四)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与备案表内容不符的;

(五)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 (六)未按规定上报在检测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的;

(七)检测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八)拒绝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正常监督检查的。 第十二条 未经省质监总站备案的省外检测机构不得在我省进行检测活动;擅自开展检测业务的,其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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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进鲁备案申请表

机构名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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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须 知

一、 本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二、 本表由申请机构如实逐项填写,如遇没有的项目请填写“无”。 三、 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四、 申请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 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 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 与所申请备案检测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

(四) 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 技术人员的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 本表可在山东省建筑业网站(www.sdjzy.com.cn)下载,填写时如需加页,应用A4型纸。

六、 本表一式三份,省、市建设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机构各存一份。 七、检测机构备案之日起10日内,应将本表(一份)报交工程项目所在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备案,备案手续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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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机构填报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鲁备案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无任何隐瞒和欺骗行为。本机构此次申请进鲁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如有隐瞒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本机构和本人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 (签名) (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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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案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发证机关 发证机关 发证机关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设立时间 工商营业执照 注册号 资质证书 计量认证 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技术负责人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业主名称: 建筑面积: 结构型式: 拟承担检测业检测日期: 务的工程情况 项目检测负责人: 职称: 上岗证书: 证书编号: 发证部门: 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 钢结构工程检测 □ 见证取样检测 □ 申请检测范围 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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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学历 专业 职称 身份证号码 从事检测 工作项目 从事检测 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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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仪器设备(检测项目)及其检定/校准一览表

检测项目 主要仪器设备 名称/型号/规格 技 术 指 标 测量范围 准确度等级/不确定度 检定/ 校准机构 有效 日期 自检/校项目 自检/校规范备注 名称及编号 (比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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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案申请审批情况

工作场所考核情况(发生时): 检测机构备案检测范围: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 钢结构工程检测 □ 见证取样检测 □ 备案工程项目名称: 年 月 日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备案证明编号 有 效 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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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工程质量 检测 档案 管理 通知 抄报:建设部,省建设厅 抄送:各市质监站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006年1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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