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治疗期间的⼯资发放标准
发⽣⼯伤事故以后,员⼯的各种待遇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包括⼯伤医疗期的⼯资。那么,职⼯⼯伤医疗期的待遇如何呢?⼯伤治疗期间的⼯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编将针对上述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家的疑惑,接下来⼤家就跟着⼩编⼀起来看看吧。
⼀、职⼯⼯伤医疗期的待遇如何
1、⼯伤职⼯到指定医院治疗⼯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宿费⽤按照本企业职⼯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
2、⼯伤职⼯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因公出差伙⾷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补助费。
3、⼯伤职⼯治疗⾮⼯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按照现⾏劳保医疗及⼤病医疗费⽤社会统筹的有关规定执⾏。4、职⼯因⼯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作接受治疗的,实⾏医疗期。公费医疗期的时间由企业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24个⽉,严重⼯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伤医疗待遇。5、⼯伤职⼯在⼯伤医疗期内停发⼯资,改为按⽉发给⼯伤津贴。⼯伤津贴标准相当于⼯伤职⼯本⼈受伤前⼗⼆个⽉内平均⽉⼯资收⼊。
⼆、⼯伤医疗期的⼯资发放标准
⼯伤⼈员停⼯留薪期间,原⼯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付。
停⼯留薪期间⼀般不超过12个⽉。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
⼯伤职⼯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等级待遇。⽣活不能⾃理的⼯伤职⼯在停⼯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
⼯伤职⼯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活护理的,由⼯伤保险基⾦按⽉⽀付⽣活护理费。
⽣活护理费按照⽣活完全不能⾃理、⽣活⼤部分不能⾃理或者⽣活部分不能⾃理三个不同的等级⽀付,其标准分别为本市上年度职⼯⽉平均⼯资的百分之五⼗、百分之四⼗、百分之三⼗。
以上就是⼩编为⼤家整理的关于⼯伤后的⼯资内容。通过上⽂的叙述我们可以知道,根据法律的规定⼯伤医疗期其实也就是停⼯留薪期,最长是不能超过12个⽉的,在这段期间,单位也要保障⼯伤职⼯的待遇,⽀付其相应的⼯资,⼀般是按照该职⼯原来的⼯资待遇进⾏⽀付的。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的地⽅,我们也欢迎您到店铺进⾏在线咨询,我们有最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上的帮助,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