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应制定规范的学 校学生奖惩制度。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校学生奖惩制度的范文, 希翼对 大家有匡助。
为鼓励先进, 实现对学生的有效管理, 依据国家颁发的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合用于对本校学历教育学生的奖励和 处分。
一、奖学金评选
1.评选条件
(1)奖学金主要以操行评定等级和学习成绩为主, 操行等级期末评定为优, 各科 学习成绩均达 80 分,并且平均分达 85 分者才有资格参加评奖。
(2)学生干部、团干有突出成绩者,有一科达70 分,其余科目均达80 分,平均 分达 80 分,可参加评奖。
(3)凡受学校纪律处分和团内处分者取销参评资格。
(4)抽烟、谈恋爱经教育屡教不改者和有行为者不许评奖。
(5)考试做弊、协助做弊者不在考评之列。
(6)未交够学费及其他费用者不评奖学金。
2.下列特殊情况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1)试读生在试读期间;
(2)因病、事假缺课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3)经批准休学的学生;
3.各班奖学金评选名额(以 46 人为标准) 及奖金发放标准
一等奖: 1 名 人民币 100 元
二等奖: 2 名 人民币 70 元
三等奖: 3 名 人民币 30 元
二、先进个人评选
1.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三好学生 评选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 进。
b.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和校纪校规, 模范执行 《学生行为规范》,恭敬师长、 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格端正,操行成绩为优秀。
c.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量、每科成绩必须达 80 分;学生干部、团干有突出成 绩者,有一科达 70 分,其余科目均达 80 分,可参加评奖。
d.参加评选者必须是奖学金获得者。
e.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取得一定成绩。
f.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2) 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 进。
b.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及校纪校规, 模范执行 《学生行为规范》,恭敬师长、 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格端正,操行成绩为优秀。
c.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量,各科成绩及格,平均分达 75 分。
d.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e.作风端正,能团结同学,起到表率作用。
f.在其所担任学生干部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奉献精神。
g. 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
(3) 优秀团干 评选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 进。
b.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及校纪校规, 模范执行 《学生行为规范》,恭敬师长、 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格端正,操行成绩为优秀。
c.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量,各科成绩及格,平均分达 75 分。
d.热心团的工作、组织能力较强,表现较突出。
e.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积极组织开展共青团工作,成绩 突出。
(4) 优秀团员 评选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 进。
b.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及校纪校规, 模范执行 《学生行为规范》,恭敬师长、 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格端正,操行成绩为良或者优。
c.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量,各科成绩及格,平均分达 75 分。
d.热心团的工作,表现较突出。
e.平时积极主动参加学雷锋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参预创建文明校园、文明 宿舍建设等,成绩突出。
(5) 学雷锋积极份子 评选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 进。
b.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及校纪校规, 模范执行 《学生行为规范》,恭敬师长、 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格端正,操行成绩为良或者优。
c.努力学习,各科成绩相加后平均分达 75 分。
d.在学雷锋活动和平时活动中能够以身作则,在工作之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6) 文体宣传积极份子 评选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 进。
b.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和校纪校规, 模范执行 《学生行为规范》,恭敬师长、 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格端正,操行成绩为良或者优。
c.努力学习,各科成绩相加后平均分达 75 分,体育及格。
d.在出文艺活动、体育活动或者黑板报、写稿件、广播等宣传方面成绩突出。
(7) 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
a.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 进。
b.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学生行为规范》,恭敬师 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品格端正,操行毕业总评定成绩为优秀。
c.学习刻苦勤奋,各科毕业成绩均及格,平均分达 80 分以上。
d.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专业技能比赛,成绩显著。
e.在校期间获一次或者一次以上校级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等荣誉称号。
f.在实习过程中表现突出,服从学校的就业分配。
2.凡受学校纪律处分和团内处分者取销参评资格。
3.先进个人评选时间
(1)每学期第二周评选上学期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团干 、 优 秀团员 、 文体宣传积极份子 、 学雷锋积极份子 。
(2)每年 6 月评选当年 优秀毕业生 。
4.班级先进个人评选名额(以 46 人为标准)
三好学生 1 名 , 优秀班干 1 名 , 优秀团干 1 名 , 优秀团员 1 名 , 文 体宣传积极份子 1 名, 学雷锋积极份子 1 名, 优秀毕业生 2 5 名。
5.奖励
(1) 优秀班干 、 优秀团干 、 优秀团员 、 文体宣传积极份子 、 学雷锋积 极份子 发给荣誉证书及奖金 30 元,如获上述两项荣誉,奖励金额只发一项。
(2) 三好学生 应是奖学金获得者,发给荣誉证书及奖学金。
(3) 优秀毕业生 发给荣誉证书及记念品。
6.先进个人的评选、审批和表彰
(1) 三好学生 、 优秀班干 、 文体宣传积极份子 、 学雷锋积极份子 、 优 秀团干 、 优秀团员 每学期评选一次, 优秀毕业生 每学年评选一次。
(2)评选、 审批操作步骤: 班主任审查本班学生操行成绩, 计算各单科成绩及平 均分 按评选条件提出各项候选人名单 组织召开班会进行民主差额选举 班主任 征求任课教师意见后确定各项最后人选 班主任将班级评选结果填写《先进个人 登记表》报学生科审查 学生工作科填写《先进个人统计表》交分管校领导审批 学 生科公示获奖名单。
(3)每学期第四周由学生工作科、团委组织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并颁奖, 优秀毕 业生 由学生工作科在毕业生大会上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及记念品。
三、先进班级评选
1.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1)班级骨干模范作用好、工作能力强。
(2)全班同学自觉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好。
(3)班级各项清洁卫生工作好。
(4)班级学风好。,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受到各任课教师的好评。
(5)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有益活动,成绩显著。
2.先进班级评选方法
(1)班级量化考核平均分占 60%;
(2)学生工作科对班级的评分占 20%;
(3)任课教师对班级的评分占 10%;
(4)分管校领导对班级的评分占 10%;。
(5)先进班级的名额按所有在校班级总数的 15%计算,按得分从高到低挨次排 列。在评奖范围内的班级填写《先进班级审批表》,学生科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 批。
3.先进班级的奖励
获 先进班级 称号的学校奖励人民币 200 元,每学期第四周由学生工作科组织 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并颁奖。
四、其它奖励
1.学校每年 10 月底或者 11 月初举行校运会,由教务科组织和颁奖。
2.每年 3-5 月份举行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及书画、墙报、演讲、体育竞赛等单项 竞赛,由校团委组织和颁奖。
3.每年 12 月底举行专业技术大比武,由教务科组织和颁奖。
4.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国家、自治区、市、局级组织的知识竞赛、技术比武、文
体比赛等活动, 取得前三名或者前三等奖, 学校赋予嘉奖, 教务科或者学生工作科负 责颁奖。
五、学生违纪处分
1.凡学生违反《学生行为规范》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赋予处分。 处分等级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责令退学;开除学籍。
(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赋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a.学期旷课达 10 15 学时者;
b.考试做弊者;
c.扰乱校内学习、生活等公共秩序情节较轻者 ;
d.不佩戴校牌强行进入校内学习、生活及公共场所且不听劝阻者 ;
e.辱骂他人,不听劝阻,造成极坏影响者 ;
f.打架情节轻,认识态度较好者 ;
g.在宿舍打扑克、打麻将、下棋(不含) 不听劝阻者;
h.起哄或者煽动他人起哄情节较轻者 ;
i.违反学校不许吸烟、酗酒有关规定者 ;
j.破坏学校环境卫生、情节较重者 ;
k.破坏公共财物,情节轻微者 ;
l.在教室、宿舍内生火煮东西、取暖不听劝告者 ;
m.在宿舍私接电源而使用电器者 ;
n.不听从管理人员的教育,故意难情节较轻者 ;
o.夜不归宿者;
p.未经学校允许,擅自留宿外来人员者 ;
q.不按规定存放练功刀具,将练功刀具带入宿舍者 ;
r.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者 ;
s.违反学校其它有关规定者。
(2)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赋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a.连续旷课 20 学时以上, 40 学时以下, 或者累计旷课 25 学时以上,下 者;
b.参预打架、情节较重或者态度不好者 ;
c.破坏公共财物,伤害集体利益者 ;
d.严重扰乱校内学习及生活秩序者 ;
学时以 45
e.扰乱考场纪律者 ;
f.辱骂教职员工、学生管理人员者 ;
g.有偷盗行为,或者为他人偷盗提供信息或者创造条件者 ;
h.在校期间酗酒者 ;
i.在校学习期间,谈恋爱经教育不听者 ;
j.看黄色书刊、录相者 ;
k.私藏管制刀具等凶器者 ;
l.持刀伤人情节轻微者 ;
m.受警告、严重警告后仍无悔改表现者 ;
n.实习生多次私自脱离实习单位者 ;
o.严重违反学校其它有关规定者。
(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赋予责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
a.连续 70 学时,或者累计旷课 60 学时及在校学习期间旷课累计超过 90 学时者。
b.敲诈他人钱物者 ;
c.吓唬他人者;
d.持刀伤人情节严重者 ;
e.受留校察看处分后,仍有违纪行为者 ;
f.触犯法律,受到、司法机关拘留以上处理者 ;
g.参预(包括在校内外的各种形式) ,情节严重者 ;
h.在校内打架或者鸠集社会青年来校内打架,殴打学生、教职员工情节严重 者;
i.实习生违纪给学校和实习单位带来严重后果者 ;
j.品格恶劣,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而屡教不改者。
2.处分学生的操作步骤:
(1)警告至留校察看纪律处分的操作步骤
班主任根据学生违纪情况, 在两天内写出学生违纪情况报告交学生工作科 学生 工作科或者实习就业科在两天内核查违纪行为,对照处分等级的规定签署处分意 见, 学生工作科依据本条例作《处分决定》。
(2)责令退学、开除学籍纪律处分的操作步骤
班主任根据学生违纪情况,在两天内写出学生违纪情况报告交学生工作科或者实 习就业科 学生科或者实习就业科在两天内核查违纪行为 写出学生违纪情况及处
理意见交校长办公会审批 学生科依据校长办公会意见作《处分决定》。
3.取销学生处分的操作步骤: 本人写出取销处分申请主任 班主任审查受处 分学生的表现 班主任签署意见交学生工作科 (学生正在实习期间的先交实习就 业科审查) 学生科审查 分管校领导审批 学生工作科公示撤销处分决定。
4.其它
(1)学生在处分有效期间继续发生违纪行为, 其处分在原基础上予以升级, 直至 开除学籍。
(2)对破坏学校公共财物、 偷电、 浪费水资源者除赋予相应处分外, 还将按有关 规定罚款。
(3)被学校责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的学生,所在学期的学费不予退还。
(4)受记过或者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在毕业时未能撤销处分的学生, 不得毕业或者延 缓毕业。
六、奖惩的.档案记录
1.学生获得的各种校级奖励情况,由班主任记录在学生学籍卡上,学生工作科 将获奖材料装入学生档案;学生获得的校级以上各种奖励,由班主任提供获奖材 料交学生科归入学生档案。
2.学生所受各级处分,由学生工作科将《处分决定》归入学生档案,经批准取 消处分后从学生档案中取出,学生工作科另行存档。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工作科。
学校学生奖惩制度篇 2
目的:为了提高同学们的道德层次,培养同学们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树立良 好的班风和学风, 增强班级管理的有效性, 培养同学们的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我约 束能力,结合我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班的规章制度及相应的量化管理规定。
评分方法:每位同学的起始分为每学期 100 分,依照条例加分或者减分。期末依 据每位同学的得分情况进行操行等级评定。 该评定直接记入学籍档案, 操行等级 为 优 者才干参评各级各类先进。
一、奖励及加分情况
1、段、期考成绩优秀者可加分:年级前 50 名者加 10 分;年级前 50 100 名者加 5 分;年级前 100 200 名者加 3 分。学习进步者(以前次期中或者期末成绩在年级排 名为准)年级进步 10-49 名者加 3 分,进步名次在 50 名以上者每进步 10 名加 2 分,班级进步 10-19 名者加 2 分,进步 20 名以上者加每进步 10 名加 2 分.
2、担任学生干部(含舍长、组长及相关的骨干)能完成本职工作者,无失误者, 每学期加 10 分;班级、县级、校级 、市级、区级等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三好学生的 分别加 5、10、15、20、25 分不等的加分。
3、积极参加学校或者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的 (包括出黑板报、学习园地、运 动会、艺术节、晚会、演讲等活动),凡参赛者一次加2 分;若能获奖将根据获奖 名次再加 3-10 分不等的加分。
4、文明宿舍获奖者(连续四周不被扣分),该宿舍成员每人加 5 分。
5、一学期连续四周无扣分情况者加 2 分,一学期内无迟到、早退旷课者加 6
分,一学期内无扣分情况的加 10 分。
6、做好人好事,如拾金不昧、匡助他人等情况的赋予 1-10 分不等的加分。
二、违纪情况及扣分
1、上课迟到者每次扣 1 分,早退每次扣 1 分,早退、迟到 10 次以上者每次扣 2 分。
2、课堂上影响教学活动、 不尊重任课老师、 及上课不听睡觉被老师点名字的每 次扣 2 分。
3、自习课不能肃静自习、有谈话、讨论、喧哗、乱走动、大声讲话、看小说、 听耳机及随身听的、不服从班委管理者等情况之一的扣 2 分。
4、有不完成作业现象的每次扣 2 分。
5、上课、自习课睡觉按旷课处理,每节扣 2 分。
6、考试做弊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7、未经请假不按时到校或者在规定不许外出时间擅自离校外出者,通知家长。
8、无故旷课者,每旷一节扣 2 分,凡请霸王假者按旷课处理。
9、无故不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扣 2 分。
10、升旗、课间操、眼保健操、年级或者学校各级大会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 分, 请假者每次扣 1 分。
11、值日生不负责任者(包括教室、宿舍)每次扣 2 分。未扫干净的,每次扣 2 分;若未扫每次加倍扣分;不服从组长、舍长和管理员安排的扣 2 分。
12、未按规定摆放物品的每人每次扣 2 分。
13、午休、晚寝铃响后,不能按时歇息被学校扣 2 分,无法确定违纪者,该宿 舍每人扣 2 分;有未按时回宿舍歇息的每人每次扣 2 分。
14、违纪者用欺骗方法隐瞒者扣 3 分至 5 分。
15、在教室或者其他教学区猜码、打牌、抽烟喝酒,外出上网等行为的一经发现 挨次扣 15 分,情节严重的上报政教处处理。
16、早操掉队的扣 1 分,旷操者扣 2 分。
17、凡被学校扣分者,班级一律按 10 倍处理。
18、破坏学校公物者视情况扣 5 10 分,并照价赔偿。
19、不穿校服者每天扣 1 分。
以上是根据我班具体情况初步制定的班级管理细则,其他的参考学校量化管理 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