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分发清单 颁发部门 质量管理部 研发部[ ]质量管理部[ ] 综合管理部[ ]生产管理部[ ] 市场销售部[ ]财务部[ ] 生效日期 1.
2.
3. 3.1. 3.2. 3.3. 4.
5.
6. 6.1.
6.2.
6.3.
7.
8. 8.1.
目的
规范检验样品的接受、贮存、检验、检后处理程序 适用范围 质量管理部 职责
质量管理部:负责本规程的起草、修订、审核、培训、实施和监督。 质量管理部QC人员: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总经理:负责本规程的批准。 定义 无 引用标准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 材料 仪器设备 无
器材、用具 无 其他 无 流程图 无 内容
质检员接受样品时应核对清楚样品所贴标识,按检验计划分别放在相应的地方。
8.2. 8.3. 8.4. 8.5.
收样时应与取样送样人有交接手续双方签字。 检验样品按各项操作规程严格检验。
实验室放样的冰柜应确保温度在-15至-20℃。
已检样品,待检样品;检验合格样品,检验不合格样品;成品样品,原料样品应分区存放。
8.6. 冰柜出入样品及其他物品应有记录。名称、数量、批号、待检项目都应记录清楚。
贮存样品地点严禁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检验合格样品参与下次生产。 检验完成后做好相关的记录。 注意事项 无
附录及派生记录
产品检验登记F- SMP-ZL012-01
8.7. 8.8. 8.9. 9.
10. 11. 12. 修订号 相关文件 无 修订记录
修改内容 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