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队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
1、掘进队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所属工作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在带领职工完成生产任务同时,还必须负责教育并带领职工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做到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并及时汇报,管理好一通三防设施和设备,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3、爱护并使用好为本采区服务的瓦斯探头、风门、密闭、栅栏、隔爆设施、压风自救、水管、水幕、喷嘴等通风设施和设备,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损坏或使用不正常,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保护风筒、瓦斯探头完好,风筒距工作面不得超过(煤巷5米、岩巷10米),无挤压撕裂,断开风筒和任意关停风机现象,风量满足需要。放炮前要把瓦斯探头撤到安全地点,放炮后立即恢复原位。
4、随身携带便携瓦斯检查仪,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5、认真执行火工品管理规定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使用水炮泥,应有足够的炮泥充填炮眼(严禁煤粉做炮泥),施工的巷道应有一定数量的炮泥储备,严禁违章放炮。
6、防尘洒水系统设施齐全,放炮前后对工作面进行洒水,冲刷巷道,巷道及支架上无煤尘堆积飞扬,隔爆设施完好。
7、教育本队职工保护好风门、栅栏等通风设施,运料、行人管好风门,各项设施保持完好状态。
8、严格按通风科下达的允许掘进通知单组织生产,严禁出现超掘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