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克安发„2011‟9号
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6.10”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关于开展“整治隐患、防范事故”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新政办明电„2011‟238号),按照市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隐患、防范事故”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百日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杜 勇 市副
成 员:王 军 市秘书长、市办公室主任
- 1 -
郜瑞宏 市副秘书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邱长林 市副秘书长
图荪江·苏莱曼 市副秘书长
陈 路 市副秘书长、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 2 -
孙振江 贾庆昌 佟 晖 曾宪江 彭建伟 王建江 李显坤 武新华 王成功 孙 凡 刘波涛 谢 军 房岩军 唐 洋 许 强 江永红 市副秘书长、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市副秘书长、市财政局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
市 市教育局 市监察局 市民政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管理局 市环保局 市建设局 市交通局
市水务局 市农林牧业局 市卫生局
市广播电视局
常锋英 市文化局 刘 刚 市旅游局 赵卫东 市行政执法局 张生浩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陈 琦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矫胜田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 瓦建疆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魏 烈 市工商局 周永刚 市气象局 张 虎 克拉玛依区区长 熊跃伟 白碱滩区区长 王学锋 独山子区常务副区长 王 军 乌尔禾区区长
张佑明 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 李 杰 克拉玛依石化公司安全副总监
李法新 独山子石化公司安全副总监、安全环保处处
长
领导小组下设协调联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二、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检查的重点行业和领域
(一)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领域。供水、发电、供电、
- 3 -
城市燃气、通讯、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
(二)公共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市场、商场、学校、幼儿园、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书店、俱乐部、宾馆、饭店、歌舞厅、酒吧、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福利院等;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等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单位、民爆物品储存、使用单位等;
(四)非煤矿山开采业。石油、天然气开采及输送;露天采石场、砖厂等;
(五)石油、天然气化工行业。石化企业等; (六)建筑安装行业;
(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业。食品、药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等。
三、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情况;各类安全隐患的治理、监控、跟踪督办情况;
(三)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四)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管理情况及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五)交通、消防“五进”相关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情况,交
- 4 -
通运输“六个必查”落实情况,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开展情况;
(六)“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情况;
(七)农产品、食品、药品等质量安全检查情况; (八)各类安全事故的查处、落实情况; (九)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部署、落实情况。 四、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的具体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11年6月20日至9月30日。 (二)分组及范围
第一检查组:道路运输专项组,责任部门:市交通局,配合部门:市交警支队、市教育局、市运管局、市消防支队。
检查范围:各客运公司、小汽车服务公司、运输企业、出租车公司、各客运站、校车管理单位。
第二检查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仓储专项组,责任部门:市经贸委,配合部门:市旅游局、市、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市供销社。
检查范围:市场、商场、储备粮库、棉麻仓库。
第三检查组:文化、娱乐场所专项组,责任部门:市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市消防支队、市文化局、市民政局。
检查范围: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书店、俱乐部、歌舞厅、
- 5 -
酒吧、网吧、保龄球馆,福利院。
第四检查组:建筑及市政工程专项组,责任部门:市建设局,配合部门:市消防支队、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人防办。
检查范围:高层建筑、施工工地、装修材料、市政工程、污水处理厂。
第五检查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组,责任部门:市安监局,配合部门:市、市消防支队。
检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点。
第六检查组:教育、卫生专项组,责任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消防支队、市卫生局。
检查范围:学校、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桑拿浴。 第七检查组:民爆物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专项组,责任部门:市,配合部门:市安监局、市环保局。
检查范围:民爆物品储存、使用单位;剧毒品、放射性物品存储、使用单位。
第八检查组:非煤矿山专项组,责任部门:市安监局,配合部门:市国土局。
检查范围:砖厂、砂场、采石场。
第九检查组:农机、森林草原防火、乡镇企业专项组,责任部门:市农牧局,配合单位:市经贸委、市农管委、市消防支
- 6 -
队。
检查范围:乡镇企业、森林草原防火、乡镇企业。
第十检查组:特种设备、娱乐设施专项组,责任部门:市质监局,配合部门:市建设局、市旅游局。
检查范围: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生产、安装、检验单位,工业气体充装单位。
第十一检查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组,责任部门:市食品药品局,配合部门:市农牧局、市水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经贸委、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
检查范围:具体范围由市食品药品局制定。
各区,驻疆企业自行制定检查计划,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检查结果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限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总体要求
(一)百日安全专项行动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督查的方式进行,各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履行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制订并明确百日安全专项行动中各自的具体工作责任,根据职责分工,积极推进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二)各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将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同当前正在开展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
- 7 -
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处理好抓好百日安全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
(三)各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将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工作与年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将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联合执法,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此次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工作。
(五)各区、各部门、各专项检查组分别于6月25日、9月25日前将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和总结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赵宏江 联系电话:6231834(传真)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专项行动 通知
抄送:市安委会主任、副主任
克拉玛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1年6月16日印
共印:汉文20份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