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汉川能创电力广州华润热电项目部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部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运营秩序,特制订本休假管理制度。
一、 节假日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月假、探亲假。 1、国家法定节假日
按国家有关规定,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节1天、春节3天、清明1天、劳动节3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按国家法定标准调整); 2、月假
公司规定,每月的周日为正常休息日; 3、探亲假
为实现人性化管理,所有非广州籍正式员工享受12个月两次带薪探亲休假,每次休假时间为10天(包括在途时间),每6个月一次。试用期和实习期不享受探亲假,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满3个月后开始计算探亲假周期。两次探亲假须间隔不得低于3个月;
4、法定节假日、月假期间,运行班组按正常倒班秩序倒班;检修班组采取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值班的,项目部安排补休;
5、法定节假日、月假、探亲假、轮休及其他休假均不许累积、顺延,如情况特殊,必须上报公司,酌情处理;
6、所有假期由项目部视工作任务及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安排不休按自动放弃作废处理;
7、所有员工在大小修、抢修、或其他项目改造期间不得休假,在此期间的假期由项目部安排进行补休;
8、项目经理离开工作地点必须报请公司批准,否则将按违纪进行处理。 二、 请假类别:包括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工伤假
1、事假:工作期间员工确因紧急事务需要请假的可向项目经理提出,同意后方可离岗。单次事假不得超过3天。一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9天。事假期间扣发
管理制度 全部工资;
2、病假:病假须出示县级以上正规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因病提出请假的最长不得超过5天,大病治疗的可依照实际情况而定,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发放周期不超过30天;
3、婚丧假:员工本人结婚的,给予10天(含路途时间)带薪假期(不含补贴);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婚丧嫁娶的给予3--5天(含路途时间)带薪假期(不含补贴);
4、产假:员工生育可请假三个月,配偶生育酌情批假2-7天,产假需提供相关证明。员工产假发放基本工资;
5、工伤休假:员工认定为工伤的,休养期间将按工伤管理规定发放基本工资; 6、员工请假必须由本人详细填写申请表,报项目经理批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7、请假者必须将自己经办的事务和器具交代给其他员工代理,并在请假申请单上详细注明工作交接人及时间。 三、关于值班
1、检修或项目部人员电话要保持24小时开机,如突发事件任何项目部人员都需无条件复从项目部安排、调度;
2、检修夜班值班采用轮换制,如值班期间发生联系不到人,或不能及时到位,将按考核细则进行处罚;
3、夜间加班超过1:00或加班超过2小时不足4小时的,由项目部安排补休半天;超过4小时安排补休1天;
4、如发生设备较大故障或技术难点,检修班长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5、周日或其他节假日项目部领导层必须有人现场值班,监督落实各项生产工作。
四、 关于旷工
1、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申请未批准而擅自离岗、缺勤者视为旷工,超过休假期未到岗、未办理延期休假或办理了延期休假未经批准的一律视为旷工; 2、员工旷工将按当日工资(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之和)。双倍标准给予处罚;
管理制度 3、一次旷工达3天的(含3天),一年内累计旷工达5天的,视为严重违纪,项目部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五、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自动失效。本制度解释权属本项目部。
汉川能创电力广州华润热电项目部
二〇一一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