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和建房(规划许可)承诺书
(2022年参考新格式)
本申请人照规划迁址新建住房
,身份证号码:3.原址改、扩、翻建住房
,系村2.按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申请宅基地建房资格。因(1.分户新建住房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手续,现自愿作出如下申明及保证:
1.本申请人申请拟建地址为为
。
4.其他)需要,申请办理
2.有原宅基地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不动产证/集体房产证,其证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无土地使用权登记文件或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使用宅基地,占地面积
平方米。(以户口本为准),符合
3.本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
“一户一宅”建房申请条件。
4.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经批准后,本人将严格按照批复位置和面积于1年内动工建设,3年内完工。
5.属于迁址新建的,应当在办理新房规划核实前或在新房竣工后6个月内,拆除原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并注销原用地批准文件或土地使用权登记文件。
6.本次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经批准后,本人承诺不得再以本户名义办理其他宅基地建房(规划许可)手续。
7.本申请人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证件、文件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如有欺诈等虚假行为,本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附:□有/□无旧房照片
申请人(签名):申请人(按指印):日期:
合作社审核意见:□是/□否情况属实负责人签名:合作社(盖章):日期:
村委会审核意见:□是/□否情况属实负责人签名:村委会(盖章):日期:
审核意见:□是/□否情况属实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