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
辽宁省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收费标准
项 目 一、损坏、挖掘 (一)路面 1.水泥混凝土路面 2.沥青混凝土路面 3.普通沥青路面 4.砂石路面 5.路面基层(不含砂石路) 6.污染(无腐蚀性) (二)路基、路肩、防护 1.路基、边坡 2.土路肩 3.土边沟 4.石砌边沟 5.石砌边沟盖板 6.平交道口圆管涵 7、平交道口圆管涵 8.平交道口圆管涵缘石 9.混凝土泄水槽 10.路缘石 11.挡土墙 12.护坡 13.铁丝笼添石防护 (三)桥涵、隧道 1.端柱、桥栏杆柱 2.钢管扶手 3.桥栏扶手 4.墙式护拦 5.防撞墙 项 目 6.桥面人行道 7.桥护轮带 (四)绿化 米 单 位 平方米 米 单 位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米 立方米 平方米 节(2米) 节(2米) 米 米 米 米 立方米 平方米 立方米 立方米 米 米 米 标准(元) 290 170 100 50 100 20 60 60 60 400 80 800 1200 100 400 100 60 400 200 250 800 300 200 400 900 标准(元) 400 200 备 注 腐蚀路面按 20-50%计收 散落砂石、垃圾等 直径75CM以下 直径75CM以上 石制 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备 注 1.珍贵路树 2.一般路树 3.灌木 4.损坏树头、树枝 5.绿篱 项 目 6.草皮 (五)其他 1.里程碑 2.百米桩 3.轮廓桩 4.界碑 5.示警桩 6.宣传碑 7.防撞护栏 8.标志牌面 9.标志杆 10.常温标线 11.热熔标线 12. 反光道钉 13.用地内取土 二、占、利用 1.占用路面、路肩 2.标志、广告 3.利用边沟上下水 株 株 株 株 米 单 位 平方米 块 根 根 块 根 立方米 米 平方米 根 平方米 平方米 个 立方米 平方米/天 平方米/天 米/天 130+20×树龄 40+15×树龄 雪松、龙柏、银杏等 杨、柳、槐树等 20+10×树水腊、忍冬、红瑞木等 龄 整树20%—50% 150 标准(元) 100 350 100 100 500 120 1000 500 500 5000 25 70 170 100 3 1 10 黄杨、榆树、水腊等 备 注 铝合金 铝合金版面反光标志
项 目 5.埋设电杆 6.利用桥梁、隧道设置管线(直径10CM及以下) 7.利用桥梁、隧道设置管线(直径10CM以上) 8.设置管线(路基以内) 单 位 根/年 米/年 米/年 米/年 标准(元) 备 注 120 40 60 40 占用期限2年以下的按标准的50%收取;占用期限2—5年的按标准收取;占用期限5年以上的按标准的2倍收取,最多收取10年费9.设置管线(路基以外) 10.顶管施工 11.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国省 补偿费 干线 维修费 米/年 平方米 平方米/年 米 米/年 米 米/年 米 米/年 座/年 20 500 40 300 400 200 300 100 200 2500 用 计费面积按占用路基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增设道口的使用单位在2个以上的,由使用单位平均分摊有关费用。增设经营性道口的养护费按6年收取;增设非经营性道口的养护费按三年收取 未达到国家规定高度建设要求的。各种缆、线按组计算,管道按单管计算。 备 注 按车额定载重计收 无有效防护措施 增 县级 补偿费 设 12 公路 维修费 道 补偿费 口 乡级公路 维修费 13.设置龙门架 14.跨空架设管、线 米/日 3 项 目 15.倾倒残土、垃圾 16.履带车、铁轮车上路 (不含砂石路) 单 位 吨 米 标准(元) 500 50 说明:1、本标准所列项目如发生部分损害且可进行部分修复的,按实际修复造价
计算,但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
2、阜新、 铁岭、朝阳地区按上述收费标准的9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