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 数 山西华瑞道尔煤焦化公司 版本号 共1页 A0 生效日期 2013.9.9 批准: 1 目的
为了加强炼焦分厂焦炉跑冒滴漏管理,真正做到节能降耗、节约成本、优化环境。因此,特制订此跑冒滴漏管理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炼焦分厂跑冒滴漏的管理,及跑烟冒火管理措施。 3 职责
炼焦分厂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负责对炼焦分厂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奖惩。 4 具体规定
4.1杜绝焦炉跑烟冒火,如:炉门、炉口、炉门工及炉盖工必须及时处理。 4.2 杜绝炉顶集气管平台,氨水、清水滴漏到护炉铁件上,如有跑冒滴漏当班操作工必须及时处理。
4.3 每班坚持铲炉门,保持炉门严密性。
4.4如遇特殊情况炉体压力突然过大,及时联系化产,如回复正常后炉门还有冒烟着火现象,炉门工应及时处理。
4.5炉门跑烟、着火不的超过五分钟以上。 5 奖惩办法
5.1每月生产部、技术部、设备动力部与焦化分厂,到现场进行检查评定。 5.2 生产部、技术部、设备部日常巡检中如发现有跑烟、冒火、滴、漏等现象,有权进行每项,10—100元的罚款。 6 更改
本制度由技术部在需要时提出修改,经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综合办发布。 7 存档地点 综合办档案室。
炼焦分厂跑冒滴漏管理制度 编 号 (试行) 审核: 起草: HR/JL/01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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