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情境教学及其在小学美术中的运用探析

情境教学及其在小学美术中的运用探析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责任、电力产业发展与环境污染治理 摘 要:本文基于协调电力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关系的视角,考察了当前以行政监管为主的环境污染治理对电力产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在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中所承担的责任问题。通过构建面板数据模型研究发现,排污费收入能有效治理环境污染,却不利于电力产业发展,而污染治理补助有利于促进电力产业发展,因而,增加排污费收入的同时增加环境污染治理补助是协调电力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重要经济手段。 关键词:电力产业;环境污染治理;责任;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f062.9;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3)02-0032-07 一、引 言

近年来,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的快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急剧膨胀,极大刺激了电力产业投资规模的扩张,在以火电为主的发电结构下,也决定了电力产业是高能耗与高污染行业。随着一系列环境污染治理措施的陆续出台,污染物排放量有了显著的下降,环境污染得到了一定的控制,然而,随之而来的是电力产业发展与环境污染治理之间日益尖锐的矛盾。在谁污染、谁治理的环境保护框架下,对环境污染治理的补助逐年下降,而作为电力产业环境污染治理的首要责任人,电力企业承担了几乎全部日益升高的环境污染治理成本,对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补助水平的呼声也逐渐高涨。在电力需求增长与环保压力加大的双重约束下,企业污染治理成本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了电力产业的发展步伐。在维持电力产业基础性地位与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下,有责任破解电力产业发展与污染的权衡难题。因此,考察现有单独依靠行政命令的环保监管手段在协调环境污染治理和电力产业发展关系中的合意性,以及目前电力产业发展与污染困局的破解之道是十分必要的。 2001年以来,电力产业一直是重污染行业 根据《中国环境统计年报》,重污染行业是指电力、热力的生产及供应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三大行业。

之首,2007年以来电力产业二氧化硫的排放强度和污染贡献率开始呈现下降趋势,这与国家倡导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理念下陆续颁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国家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等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密切相关。这些措施主要包括逐渐压低污染物排放限值,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和扩大征收范围为特征的行政监管手段和经济处罚手段。为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电力企业必须为购置大量的脱硫脱硝设备而付出巨大的环境保护成本,这与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相违背。在煤电价格倒挂、污染治理成本增加的制约下,火电厂成本增加,经营亏损较为严重,使得发电意愿下降,逐渐失去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成为诱发电力短缺的原因之一。而电力短缺又进一步引起新一轮的电力投资热问题,从而使环境污染治理陷入电力短缺→电力投资热→环境污染加重→环境治理→电力短缺的恶性循环中。因此,每一次在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所伴随的电力短缺现象的产生并非是偶然的。以行政监管手段为主来治理环境污染的模式所产生的困境,值得我们从电力产业发展与环境污染治理相协调的视角重新反思环境污染治理的措施。

在谁污染、谁治理的指导框架下,在环境污染治理中主要起监督作用,主要的污染治理责任由电力企业来承担。那么谁污染、谁治理的指导原则到底能否使电力产业发展与环境污染治理相协调,在促进电力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进程中是否仅仅是一个监督者?从已有的实践经验来看,仅作为监督者是难以促进电力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排污费收入远远高出污染治理补助,且污染费补助呈现出显著的下降趋势,2006年污染费补助占治理工业污染投资总额的3.0%,2010年这一比重仅为1.2%。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手段,一方面使背负沉重污染治理成本的电力企业失去了对环境保护

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历史性的环境污染问题仍得不到治理,环境保护的欠账越压越多。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指导原则,将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过多地转嫁给电力企业,这也更进一步加重了电力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那么,为促进电力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如何正确介定责任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的一项课题。

本文基于协调电力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关系的视角,考察了当前以行政监管为主的环境污染治理对电力产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在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中所承担的责任问题。文章的第二部分探讨了环境污染治理对电力产业发展所造成的影响;第三部分对环境污染治理对电力产业发展所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第四部分对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问题进行了再思考;第五部分提出了本文的结论及建议。 二、环境保护与电力产业发展的冲突

当前,我国环境保护主要是通过行政监管手段,规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并要求企业必须采用节能减排技术及使用节能减排设备等,这些工具带有明显的行政规制色彩。电力企业为执行环境保护必须购置污染处理设备并缴纳排污费,从而使得电力企业承担了一定的环境保护成本。随着电力改革的逐步深入,电力产业的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追求利润最大化成为企业的终极目标,但为执行环境保护而付出的巨大环境保护成本却与其利润最大化的目标相违背,这就使得电力企业缺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企业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与环境保护的高成本之间的矛盾,使得环境污染治理的和法规不能得到有效地实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