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案制度
1.目的:
为集结个人智慧与经验,提出有利于本公司生产管理及生产改善之方案,以期达到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品质、以及激励士气等目的,特制定此制度,本制度只适用于片状线圈生产部。
2.范围:
提案内容以对生产、作业方式等具有建设性及具体可行之改善方法,包括:
1.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工艺流程等之改善;
2.有关机器设备维护维修保养之改善;
3.有关提高原材料之使用效率而达到节约能源之目的;
4.有助提高产品品质,降低产品不良率之目的;
5.促进作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等;
6.其它有助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等。
3.提案
提案人应填写员工质量建议表,必要时另加书面或图表说明后,提交生产主管。
主任(含)以上之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本办法之提案。
4.审查
由品管、生技、生产主管组成提案审查委员会,每月视提案需要召开一次或多次委员会议,审查员工提案,作可行性分析,评审后提交生产管理部主管作最终审查。
5.处理
对于可行实施之提案,通知原提案人,由原提案人负责协助具体实施,并予以列管及实施成效稽查。不可行之提案,将原件发还原提案人。实施之提案,经过三个月实施后,由提案审查委员会及生产管理部主管对实施成果进行验证与审核。
6.奖励
1.提案奖励:凡由审查委员会及生产管理部主管评定为可行实施之提案,发给原提案人50-100元之提案奖金;
2.成果奖励:审查委员会及生产管理部主管对实施结果进行验证后,依改善成果,可核给100-500元之奖金。
3.特殊奖励:提案采用实施后,经定期(至少半年)追踪效益,如确实成果显著、绩效卓越者,由审核委员会核计实际效益后,呈报最高管理者,由最高管理者核准发500-2000元之奖金。
董事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