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陈彦敏[1];陈嘉毅[2]
作者机构: [1]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2]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出版物刊名: 国际商务财会页码: 44-44页
主题词: 企业会计准则;外贸企业;销售商品;收入实现;确认;劳务收入;日常活动;商品销售;经济利益;主要风险
摘要: 1998年6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该准则中明确规定了收入的定义与范围。企业的总收入由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收入三个部分组成。结合我国外贸企业的现状,外贸企业的经营活动在未完全过渡到“代理制”之前,仍然以自营出口商品销售为主,为此本文仅就销售商品收入实现的时间确认问题谈些个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