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骏出租车有限公司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汽车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保持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营运车辆的效能和降低运行消耗,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营运车辆。
第三条 车辆技术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技术与经济相结合
的原则;对本公司的营运车辆实行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性管理。
第四条 本公司车辆技术管理应依靠科技进步,采用现代化
管理方法,使用GPS行车记录仪,建立车辆质量监控体系,不断提高公司营运车辆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五条 公司技术科、车管科室应把管好、用好、维修好车
辆,确保车辆在平时营运使用中的良性循环。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银骏公司车辆技术管理科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上级发布的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各项方针、、规章和制度;
(二)制定本单位车辆技术管理的规章和制度,以及车辆技术管理科目标和考核指标,并负责实施;
(三)建立健全车辆技术管理的各级岗位责任制,明确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保持公司技术队伍的相对稳定;
(四)正确处理运输生产和技术管理的关系,保持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五)正确使用车辆更新改造资金和大修理基金; (六)推广现代化管理方法,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七)组织员工安全、法制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八)开展各种爱车、节油、节胎等专业技术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第三章 车辆管理
第一节 车辆选配和使用的前期管理
第七条 公司选购车辆应根据当地运营市场状况和运行条件,对车辆的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以及维修方便性进行选型论证,避免盲目购置。公司购置车辆事先宜向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咨询。
第 新车在接收和使用前应做到:
(一)接收新车时应按合同和说明书的规定,对照车辆清单或装箱单进行验收,清点随车工具及附件等;
(二)新车在投入营运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制
造厂的规定进行清洁、润滑、紧固以及必要的调整;
(三)新型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公司应组织驾驶员和维修工进行培训,在掌握车辆性能、使用和维修方法后方可使用; (四)新车投入使用前,应建立车辆技术档案,配备必要的附加装备和安全防护装置;
(五)新车应严格执行走合期的各项规定,做好走合维护工作;
(六)在索赔期内,应严格按制造厂技术要求使用。车辆发生损坏,应及时作出技术鉴定,属于制造厂责任的,按规定程序向制造厂索赔。
进口的新车,在索赔期内,不得进行改装,以便出现制造质量问题时对外索赔。
第二节 车辆的基础管理
第九条 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一)公司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应系统记入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任意更改。车辆办理过户手续时,车辆技术档案应完整移交;
(二)公司车辆技术档案的格式应按交通主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建立(见附表);
(三)公司车辆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运行使用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检测和维修记录、以及事故处理记录等。
第十条 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鉴定;
(一)公司应按规定做好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鉴定工作; (二)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鉴定,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十一条 车辆技术状况等级的划分:
(一)一级,完好车:新车行驶到第一次定额大修间隔里程的三分之二和第二次定额大修间隔里程的三分之二以前,汽车各主要总成的基础件和主要零部件坚固可靠,技术性能良好;发动机运转稳定,无异响,动力性能良好,燃润料消耗不超过定额指标,废气排放,噪音符合国家标准;各项装备齐全、完好,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
(二)二级,基本完好车:车辆主要技术性能和状况或行驶里程低于完好车的要求,但符合GB7258-87的规定,能随时参加营运;
(三)三级,需修车:送大修前最后一次二级维护后的车辆和正在大修或待更新尚在行驶的车辆;
(四)四级,停驶车:预计在短期内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