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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教[2011]安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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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教[2011]安40号

关于印发《全市学校深化消防安全

“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文教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决定从2011年10月20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市学校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现将《全市学校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的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10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办。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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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学校深化消防安全

“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决定从2011年10月20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市学校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部署,推动各地各校在前阶段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学校火灾隐患,采取强有措施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强化学校消防工作“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学校防控火灾能力,努力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市学校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重点场所。社会化管理服务和学校租用的师生使用的建筑,新建和校安工程已峻工但未经消防部门验收的校舍。学校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办公楼、礼堂、食堂、师生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重点排查整治有无消防管道、电路是否安全、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应急照明灯和消防灭火器材配备是否完善。

(二) “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属于学校产权出租的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和食堂员工宿舍,重点排查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高层、地下建筑。对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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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20至10月31日)。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各级各类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2月6日)。各地各校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学校、一个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开展“回头看”。

(三)总结验收(2012年2月7日至2012年2月29日)。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校要对本地、本校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市教育局“清剿火患”战役办公室(安办)将对全市战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全面动员,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全面排查,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要覆盖每一所学校每一个部位,不留死角,对于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立即整改,对于暂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

(三)切实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手段,多方联动,全面加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积极开展逃生疏散演练活动,努力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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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编发《简报》,并通过新闻媒体开设的“清剿火患”的报道专栏,对学校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情况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声势。“119”消防宣传周、元旦和冬春火灾多发季节,学校要以字幕提示、网络、宣传专栏等形式,集中宣传普及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常识。

(五)强化督导检查。实行逐级责任制,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各相关部门要逐级实施分片包干,全力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地、各学校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行跟踪督办。各地各校也要根据“清剿火患”战役的工作任务目标,组织专门力量,分片包干,定期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要将“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与单位年终考评、个人绩效考评挂钩,严格奖惩。要及时发现、上报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拿出一定的专项经费进行补贴、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

各地各校工作情况请及时报“清剿火患”战役办公室(市教育局安办),2011年11月份起,每10天报告一次“清剿火患”战役战况,每月20日报当月的战役工作小结及报表(见附件);2012年2月21日前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市教育局“清剿火患”战役办公室联系人:刘焱中,联系电话(传真):2684685,电子邮箱:wbb2684685@126.com。

附件:《全市学校“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育 消防 清剿火患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府办,市安办。

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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