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实施两《纲要》两《规划》,
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安义县劳动保障部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情况汇报
颁布实施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南昌市颁布实施的《南昌市妇女发展规划》和《南昌市儿童发展规划》,对强化的有关职能,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为妇女的进步与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社会环境,使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取得历史性的进步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广大妇女儿童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我们劳动保障部门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作为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经济、社会生活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和妇女儿童发展的突出问题。我们在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管理和监督、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社会保险、妇女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作出不懈努力,取得了较好效果,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就业再就业状况
安义县现有总人口约25万人,其中男13.2万人,女11.8万人;农业人口19万人,非农业人口6万人;18岁以下7.2万人,18-35岁8万人,35-60岁7.5万人。劳动适龄人口为16万人。
从业人员状况:现有统计口径能够统计在册的从业人员11300人,其中企业5000人,事业4500人,机关1800人,企业年平均劳动报酬和生活费8500元。
未统计的从业人员约14.87万人,除农业生产外大多从事经商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要从事塑钢、铝合金门窗加工、化工生产、煲汤烤鸭等产业。据不完全统计仅塑钢从业人员达5万人,城镇新
增从业人员2401人,妇女占40%,其中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1197人,困难群体再就业人数101人;对“4050”就业困难人员进行重点帮助,办理求职登记1970人,成功介绍就业825人,妇女占46%,有序地组织劳务输出47574人,妇女占43.2%。
在从严人员中妇女约占45%左右。
从业妇女有技术的约占10%。其中90%是初、中级水平,高级及以上仅占10%。
进入生产企业妇女劳动者普工平均400-500元/月;技术工种1200-1500元/月。
二、劳动保障状况
1、到2005年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7079人,其中妇女3129人,占44.2%。
2、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5920人,其中妇女2617人,占44.2%;
3、参加医疗保险人数1351人,其中妇女608人,占45%。
4、参加生育保险人数5151人,企业覆盖率98%;
5、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9人,妇女5803人,占65%。
养老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按时支付率100%,共为全县企事业单位21名离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1171万元,其中妇女968人,支付养老金518.42万元,为331人发放失业保险金18.27万元,其中女职工215人,占65%;为124人解决小额贷款277万元,其中妇女再就业人员67人,占54%,贷款155万元。
三、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当前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各种经济成份、所有制形式并存,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我们劳动保障部门充分发挥行政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职能,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使用童工现象。
近五年来,共接受群众各项法律、业务咨询数千次。2004年至2005年受理群众举报投诉28起,立案24起,涉及劳动者94人,其中妇女56人,占60%;追发劳动者工资及福利待遇59.4万元,涉及劳动者人数91人,其中妇女、童工65人,责令用人单位退还劳动者押金、保证金31150元,涉及人数108人,其中妇女、童工78人,清退童工19人,其中女童工12人。接受6起劳动争议申诉9起,对3起符合受案条件的进行立案审理,庭外调2起。涉及妇女2起,使2名女员工获得医疗费及伤残补助9000多元。
2001年到2005年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312人,其中妇女803人,占61%,涉及计算机、美容美发、市场营销等专业。
几年来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广泛宣传《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我们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未成年人保》、《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一是在县城及主要乡镇街道张贴宣传标语,在人员较多的地方散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农民工维权手册》等资料数万份;二是在县电视台制作有关节目、新闻报道进行宣传;三是在凤凰山工业开发区召开与企业对接服务会,宣传劳动法规和规范用人制度;四是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社会保险宣传日进行广泛宣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妇女劳动者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防范能力,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受侵犯。
2、适时开展专行动,净化劳动力市场
(1)清理整顿黑职介。根据统一部署,每年3月联合、工商部门统一行动,清理整顿职介市场,从源头上堵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2004-2005年取缔黑职介3家,对其它的进行了整顿规范。
(2)开展禁止使用童工的专项检查。每年8月中旬至下旬对服装、制鞋、餐饮、非煤矿山、制造业等劳动密切型企业,特别城乡结合部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重点检查。2004-2005年清理童工19人,其中女童工12人,对4户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进行了处理和处罚。
(3)依法开展劳动保障年检
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每年3月初至6月底,都要对用人单位进行年度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用人单位在用工方面的违法行为。2004-2005年共对2户用人单位进行了年度审查,涉及劳动者9855人,其中妇女5716人,占58%;共发出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170份;劳动监察询问调查通知书29份。对18户严重违反劳动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进行了处理和处罚,其中涉及侵害妇女、童工合法权益的案件12起,涉及妇女人数19人。
3、认真处理举报投诉案件。我们认真履行职能,热情接待群众举报投诉,设立了举报箱,在媒体公布了举报电话。在投诉登记、受理、审批、立案、处罚(处理)各环节避免和杜绝受理起时、行政不作为现象,努力做到“三不出错”,即程序不出错、监察内容不出错、处理(处罚)不出错。近几年来我们作出处理处罚决定,无一进行行政复议或起诉到。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广大劳动者特别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存在问题
一是因劳动监察、维权工作起步晚,社会上认识同度不够,认识不足;二是现有法律、法规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不少难点找不到法律处理依据;三是现有力量难以全面履行监察工作需要;四是现有的经费、装备难以满足执法需要;五是自身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虽然我们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继续努力,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安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