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手册:服务计划控制程序
1、 目的对公司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计划进行控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执行。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日常工作计划的控制。
3、 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部门月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2 管理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并协调服务工作计划的执行和督促服务工作计划的执行。
4、 程序
4.1 日常服务工作计划的制定
4.1.1 每年12月份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管理方针和目标、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公司发展规划制定本部门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在此基础上由管理部编制、汇总《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1.2 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于每月26日前制定下月的《部门月份工作计划》,报管理部汇总,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1.3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部门月工作计划》进行分解、责任到人,各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4.1.4 各项服务工作计划应明确各自具体目标和所承担的任务,以及完成标准、时间、负责人及验收考评的方法等。
4.2 对于新开展的服务项目及在特定时间内开展的特定服务项目,应制定专项服务工作计划,执行《服务实现的策划程序》的有关规定。
4.3 服务工作计划的实施和考核
4.3.1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计划的执行,并在月底编制《部门月份工作总结》,报管理部汇总,总经理审核。
4.3.2 年底时,各部门负责人应编制《部门年度工作总结》,管理部进行汇总后编制《公司年度工作总结》报总经理审核,人力资源部进行年终考核。
4.3.3 各部门的工作记录由本部门保管。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通过办公平台以公文形式上报。
4.3.4 各部门服务工作计划需调整时,应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5、 相关文件
5.1 《服务实现策划程序》
5.2 《文件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