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2021江苏省苏州⼯业园区管委会及直属事业单位⼈才定岗特选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起⾄2021年11⽉30⽇16:00。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选聘对象
全国“双⼀流”建设⾼校全⽇制应届毕业⽣(不含定向⽣、委培⽣和在职研究⽣)。应聘⼈员须为2022年毕业并且在8⽉31⽇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学校属于⼀流⼤学建设⾼校(42所)或应届毕业所学专业符合⼀流学科建设⾼校(95所)相应学科(⼀流学科包括⼀级学科涵盖的⼆级学科);且各学段(本科、硕⼠研究⽣、博⼠研究⽣)毕业学校均属于“双⼀流”建设⾼校(137所)。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校应届毕业⽣。应聘⼈员须在2020年7⽉1⽇⾄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1年度苏州⼯业园区管委会及直属事业单位青年⼈才定岗特选岗位表》(附件)。 ⼆、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且⽆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端正,⽆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具有硕⼠研究⽣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1⽇以后出⽣,以此类推),博⼠研究⽣可放宽⾄35周岁;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6.实⾏回避制度,应聘⼈员不得报考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聘⽤的其它情形⼈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式:采⽤络报名⽅式,每⼈限报⼀个岗位。报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络进⾏。 2.报名址:http://rcdg.siphrd.com/
3.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起⾄2021年11⽉30⽇16:00。 4.资格初审:由选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 5.报名程序:
(1)信息录⼊:按照报名系统提⽰和选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的任职情况、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以及实习实践经历等。
(2)照⽚上传:本⼈近期免冠正⾯⼆⼨(35×45毫⽶)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b)。
(3)材料上传:上传材料将作为综合能⼒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上传截⽌时间2021年11⽉30⽇16:00。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图⽚后上传报名系统,单个⽂件⼤⼩不超过1M,格式为jpg,要求清晰、位正。上传的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内容⼀致,留学回国⼈员的外⽂材料需译成中⽂版,中外⽂对照版本同时上传。材料主要包括(上传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
①本⼈⾝份证;②应届毕业⽣《毕业⽣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的学历认证;③研究⽣学历⼈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证;⑤全⽇制⾼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⑥全⽇制⾼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6.开考⽐例:各岗位开考⽐例详见《定岗特选岗位表》。如未达到开考⽐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综合能⼒素质评价后,经选聘单位申请,可对报名阶段核减核销的岗位组织补报名。相关信息通过选聘公告明确的官⽅渠道对外发布。 四、综合能⼒素质评价
选聘单位对通过资格初审者进⾏综合能⼒素质评价,按不低于选聘计划数5∶1的⽐例,从⾼分到低分确定⾯试⼈员名单。报名⼈数与计划选聘⼈数之⽐⼩于5∶1的岗位,可直接进⼊⾯试。进⼊⾯试⼈员名单通过报名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试
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和⾯试⼯作由各选聘单位⾃⾏组织。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试前进⾏,主要是对⾯试⼊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通知。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试资格。
按⽬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试)前,考⽣须接受“苏康码”“防疫⾏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咳等异常症状的,⽅可参加资格复审(⾯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试
⾯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和综合管理能⼒为主。⾯试形式采⽤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试的⽅式进⾏,⾯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结构化⾯试成绩占70%的计算总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数点后⼆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如总成绩相同,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者,再相同则另⾏安排加试。 ⾯试成绩及进⼊体检⼈员名单在⾯试结束后当天由各选聘单位负责公布,并随后在报名站公⽰,时间不少于3个⼯作⽇。 六、体检
按⾯试成绩从⾼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例确定体检⼈选。体检由各选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执⾏,体检费⽤⾃理。 七、考察、公⽰
选聘单位对通过⾯试且体检合格的应聘⼈员进⾏考察。经考察,确定拟录⽤⼈员名单,并在报名站公⽰,公⽰期7个⼯作⽇。
公⽰⽆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续。因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的⼈员中,可按成绩排名从⾼分到低分视情递补。 ⼋、聘⽤
新录⽤⼈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资格。如与原单位发⽣⼈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负责协商解决。录⽤⼈员试⽤期为1年,试⽤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 九、本简章由苏州⼯业园区组织部负责解释。
招聘⼯作咨询电话:0512-66681527(招商员岗位)、66683667(档案管理岗位) 报名系统技术⽀持电话:6660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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