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理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护士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地态度,思想集中,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保证病人的安全和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1.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须在医嘱核对本上签全名。
(2)临时医嘱记录执行时间,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查清后方可执行。 (3)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时执行者必须复述一遍,待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安瓿,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对后再丢弃。抢救完毕,医生补开医嘱后执行者签上执行时间和姓名。
(4)整理医嘱后需经第二人查对。
(5)办公班护士每日总查对全日医嘱一次,护士长和办公班护士每周总查对一次。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执行皮试医嘱需在临时医嘱上记录执行时间并双签名,在体温单上注明皮试结果。使用毒、麻、限剧药时
要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输液前需查看床位执行单,核对腕带,询问患者/家属床号、姓名,待患者/家属确认后方可执行。
(6)发药、注射、输液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7)执行注射、输液后在执行单上签全名。
(8)执行临时治疗时核对医嘱单,并在执行单上签全名。 3.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床前饮食卡,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2)发饮食前查对医嘱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责任护士负责督促和查看病人饮食,按医嘱执行。
(4)禁食病人,应在床头(尾)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病人或家属禁食的时限。
4.标本采集查对
1、根据医嘱打印检查申请单,准备相应标本容器并规范粘贴容器上标识。 2、根据检验项目要求采集标本,采集标本前、中、后核查患者信息,采集后再次核查标本容器信息与患者信息是否一致。 3、标本采集完毕及时与送检人员核对标本后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