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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生产一致性COP试验和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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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1 汽车完整车辆/不完整车辆COP试验和检查项目 (M/N/G类) 序号 类别 / 顺序号 检查项目 检验依据 GB 7258-2012 《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 GB/T17676 《天然气汽车和液1. 01-01 标记和VIN 化石油气汽车标志》 GB13392-2005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6735-2004 《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 GB 15-2004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2. 01-02 尺寸、轴荷、质量 -外廓尺寸、质量 4.8.3、 GB 7258-2012 检查要求(仅做参考) 备注 、 出厂前100% 检查 气体燃料汽车、两用燃料汽车, 出厂前100%检查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 出厂前100%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标注其使用的气体燃料类型 整车必须有向指定机构备案的VIN标志 车辆外廓尺寸要求; 车辆最大允许轴荷限值; –车辆质量限值。 企业自定技术文件,保证生产一致性。 4.5.1.2~ – 轴荷 不低于1次/每年。 《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 4.5.2~ - 乘员 GB 11555-2009 《汽车风窗玻3. 01-06 风窗玻璃除霜装置 璃除霜和除雾系统的性能和试验方法》 功能检查 适用于M1类 出厂前100%功能检查 GB/T 24552-2009 《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M1 GB 11555 –2009 《汽车风窗玻璃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4. 01-07 风窗玻璃除雾装置 试验方法》 GB/T 24552-2009 《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功能检查 功能检查 适用于M1类 4、试验A、 B区霜除净面积及雾除净面积;车辆必装。 出厂前100%功能检查 GB 15085–1994 《汽车风窗5. 01-08 风窗玻璃刮水器 玻璃刮水器、洗涤器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6. 01-09 风窗玻璃洗涤器 功能检查 适用于M1类 出厂前100%功能检查 适用于M1类 出厂前100%功能检查 GB 15085–1994 功能检查 GB 15082-2008 《汽车用车速表》 转鼓试验台检测其差值 7. 01-10※ 车速表 GB/T 19836-2005 《电动汽车用仪表》 GB 15742-2001 《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 15741-1995 《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 指示仪表装置应设置并有明显标示; 警告和指示信号装置并有信号标示; 仪表一般要求。 功能检查 出厂前100%功能检查 出厂前100%进行在线检验。 8. 01-11-01 喇叭 9. 01-13 号牌板 号牌板形状、尺寸和安装位置 出厂前100%检查 10. 01-14 燃油系统及排气管 GB 7258-2012 《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 GB 11568-2011 《汽车罩(盖)锁系统》 GB 14167-2006 《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 , , 出厂前100%检查 11. 01-15 汽车罩盖锁系统 功能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12. 02-06※ 安全带固定点 企业自定技术文件,保证生产一致性。 –不增加车辆宽度,内缩不大于120㎜等规定; 相邻部件纵向间隙不大于25㎜等规定; –横杆间距不大于300mm,截面高度N2、O3类不小于安全带固定点结构变更时检查 13. 02-11-01 防护装置 – 侧面、后下部 GB -200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50mm,N3、O4类不小于100mm; –前缘与轮胎轴向切面、支腿的最大间距限值要求; –后缘与轮胎间距限值要求 –下缘离地高度不大于550㎜; 上缘与车辆构件距离规定; 全部项目检查 3 – 横杆截面高度不小于100mm 适用于N2、N3类货车 出厂前100%检查 每1年至少进行一次 适用于N2、N3类货车 出厂前100%检查 14. 02-11-02 GB 2001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4、5 –下缘离地面高度不大于550mm等; 4、5 宽度不大于总宽,横向内缩量不大于100mm等; 全部项目检查 每1年至少进行一次 ·Ⅰ型试验(常温排气污染物) 汽车的排放15. 03-01 (GVM≤3500㎏)(M1/N1类)——排放限值、烟度 同时进行燃油消耗量试 GB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5.3.3 ·Ⅳ型试验(蒸发污染物) 可用替代方法进行(附录); 蒸发排放检测项目为:泄漏试验、通气试验、脱附试验。 16. 03-02 汽车用发动机 净功率 GB/T 17692-1999 《汽车用发动机净功率测试方法》 GB 14762-2008 《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的排放GVM > 350017. 03-03 ㎏)——排气、曲轴箱、蒸发污染物、双怠速。 GB 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 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 11340-2005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重型车) GB 14763-2005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收集法) GB 17691-2005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 压燃式汽车的排放18. 03-04 GVM > 3500KG 排气污染物、烟度。 GB 17691-2005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 GB 3847-2005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 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提供报告。 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提供报告。 5 – 技术规范和试验 生产厂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 发动机及进排气系统未发生变化时可免做 适用于M1、N1类 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提供报告。 GB 14023-2011 《车辆、船和由内燃机 无线电骚扰特性 用于保护车外接19. 03-06※ 无线电骚扰特性 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8387–2008 《电动车的电磁场辐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带9kHz-30MHz》 –一般规定 20. 04-01 照明及信号装置 GB 4785-2007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光色 –特殊规定 前照灯光束位置稳定;21. 04-02-01 前照灯发光强度及 光束照射位置 GB 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近光不眩目;远光光束强度符合要求;光束照射位置符合规定。 22. 04-12 车身反光标识 尾部标志板 23. 04-15 (GVM≧12000kg,和最大设企业自定技术文件,保证如认证后车辆未变更或增加脉冲性电磁发射或电阻性电生产一致性。 刷等骚扰源装置,认可原报告,此项可免检。 灯具光色、数量、功能100%出厂检查 全部所列项目不低于每年一次。 出厂前100%进行在线检验。 GB23254-2009 《货车及挂车车身反光标识》 安装和粘贴要求 出厂前100%检查 GB 25990-2010 《车辆尾部标志板》 GB 7258-2012 《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出厂前100%检查 计车速小于秀才等于条件》 40km/h的汽车) 24. 汽车噪声 GB 1495-2002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4 噪声限值 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5 测量方法 M、 N类 加速行驶车外噪声 每2年一次COP检验 企业应定期或定批进行; 25. 05-02 汽车定置噪声 GB/T14365-1993 《声学机动车辆定置5 测量程序 噪声测量方法》 6 数据处理 26. 06-01 转向装置 按企业技术文件 GB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转向轮定位检查 出厂前100%进行在线检验。 ·出厂前100%进行在线检验。 27. 06-02-01 制动装置 GB 12676-1999 《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 (GB21670-2008 M1类车辆可选用) 至少包括:“O”型 、“Ⅰ”型、失效、应急试验 。 每1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专用车整车 28. 各类专用汽车 《定型试验规程》“专用装置参数” 专用车国家或行业产品标准或企业专用实施规则附件5第07项中安全环保项要求 07-00 ~ 专用装置 企业制定相应规则,保证生产一致性。 车产品技术条件,包括CNCA-02C-023:2008附件5(07)相关项。 说明:1、原则上实施规则中所涉及的标准,企业都应制定相应的COP试验或检查项目,以确认批量生产的产品与型式试验产品的一致性。其中本表中所列的COP试验和检查项目为重点关注项目;

2、本表仅供参考,企业应根据实施规则中所含标准和要求,及自身情况制定COP试验和检查项目,并针对这些项目制定出具体要求;

附表 5-1A-1 汽车生产一致性(COP)试验和检查项目(含专用装置部分)–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

序号 1. 2. 类别/顺序号 01-02~06-02-01 07-02-01 检查项目 检查要求(仅做参考) 备注 整车通用技术要求见附表 5-1A 《汽车生产一致性(COP)试验和检查项目 发动机 GWT>2000㎏,为装用压燃机; ★ 燃料系统安全防护符合GB 7258()规定: 燃油箱、燃路固定牢固; 加油口不漏油; 不用重力等直接供油; 加油口、通 出厂前100%检查 3. 07-02-02 底盘排气系统 气口对排气管开口、裸露电气接头位置; 燃油箱位置;燃油箱通气口不在车厢内等。 ★ 排气装置具备熄灭排气火花功能,符合GB 13365要求; ★ GWT>2000㎏时,排气装置装于车身前部、排气管距货物 >300㎜、出口>300㎜; GWT>2000㎏时,排气装置装于车身前部、底版下部,排气管距货物>300㎜;加装隔热板; 出厂前100%检查 4. 5. 6. 07-02-03 07-02-04 07-02-05 要求 轮胎 限速器 防抱制动装置 用子午线胎。 调定速度≯90 km/h; N类 – 符合GB/T 13594(1类);O类-A类; 制动器应具有自动调整间隙装置; 导线截面足够、且绝缘;直接蓄电池应有过热保护装置; 出厂前100%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7. 07-02-06 电气装置 驾驶室设总开关,符合GB 4208-IP65级; ★蓄电池接线端子,可靠绝缘; 出厂前100%检查 8. 07-03-02 整罐尺寸参数 罐式车满载,同轴轮胎外侧距与质心高之比 ≮; 出厂前100%检查 序号 9. 10. 11. 12. 类别/顺序号 检查项目 式车罐体防护 要求 质量参数 厢式 厢体基本 罐体有效容积 检查要求(仅做参考) ≯ 20 m3(爆炸品);≯ 10 m3(剧毒化学品); 罐体上管路及其附件不超出侧、下防护装置、后封头及其管路等低于下防护装置≮ 150㎜; 顶部设有倾覆保护装置(有排气阀);顶部管路等,低于该装置≮ 20㎜; 非罐式最大装载质量 不大于10 000㎏; 货厢为封闭、防火/雨/盗;内蒙皮为不易发火的非金属材料;内外蒙皮间用阻燃材料; 货厢内不得设照明灯、敷设电气线路; 货厢内设货物固定装置、前侧壁设置固定绳钩; 货厢内设起火燃烧报警装置、货箱门上设防盗报警装置、驾驶室内设监视器(GWT >9000㎏); 备注 出厂前100%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07-03-04 车要07-03-05 求 辆 07-03-03 13. 07-03-06 车出厂前100%检查 辆 要求 14. 07-03-07 连接装置规格强度 连接装置用螺栓为级,扭矩符合GB/T 518,可靠防松措施; 底盘、罐体、厢体等之间电阻,≯5Ω; 货厢内底板铺设阻燃导静电胶板(厚度≮5㎜),与拖地带间电阻10~10 Ω; 48出厂前100%检查 15. 07-03-08 防静电措施 须配输送泵的车辆,应采用离心泵等不易积聚静电,泵送系统为导静电通路; 装卸用防静电软管。两端金属件间电阻≯5Ω; 设用接地线 – 柔软、展收灵活;与车架间电阻≯5Ω; 车底部设导静电拖地带,符合JT 230规定; 出厂前100%检查 16. 17. 18. 07-03-09 07-03-10 07-04-01 车辆 灭火器 其他要求 行车记录仪 驾驶室内设干粉灭火器,车辆侧有相适应灭火器;灭火器固定牢靠、取用方便。 驾驶室内放置应急设施空间及设施; 车辆必须安装经CCC认证的行车记录仪装置 行车记录仪装于驾驶室内方便位置(使用者) 出厂前100%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序号 类别/顺序号 检查项目 监控检查要求(仅做参考) 行车记录仪电源为车辆电源,导线有保护; 安全监控车载终端,符合AQ 3004规定 备注 19. 07-04-02 装置 监控车载终端 装于驾驶室内或挂车适当位置 电源为车辆电源,或备用电源(天线、地线规定) 出厂前100%检查 20. 21. 22. 07-05-01 07-05-02 07-05-03 标志 标志牌、标志灯 安全标示牌 橙色反光带 符合GB 13392(附录A) 后部安装,符合附录B、白底黑字、矩形 350×170 ㎜; 后部、两侧应张贴(附录C)、150±20 ㎜;符合GB/T 8416-2003(亮度因数、色品坐标)、GB/T 18833-2002(逆反射性能); 出厂前100%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附表 5-1A-2 汽车生产一致性(COP)试验和检查项目

——专用校车

2012-04-20

序号 检查项目 检验依据 检查要求 备注(相关标准) CNCA-02C-023:2008 出厂前100%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整车通用技术要求见 附表 5-1 《汽车生产一致性(COP)试验和检查项目》 GB 7258–2012 GB24315-2009 标记、警告性文字 (第、款) 校车标牌 (强制性 –第5、6、7章) 5.1.1车身外观标识喷涂 符合GB 24315 1 标记 GB24407–2012 专用校车后围板的停车提醒标示: 标示位置、字样,见图11; 校车运送学生时,应在前风挡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各放置一块可以从GB 7258–2012 车外清楚识别的校车标牌;但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非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出厂前100%检查 识还应符合专用校车相关规定。(注:非专用校车是指除专用校车外的其他校车)。 幼儿、小学与中小学生专用校车的乘员数不大于45人、56人; 2. 最大乘员数: 注:成员质量-幼儿、小学生、中小学生、关照人员及司机分别为30、48、53、每年至少检查1次 68 kg计; 3. 制动系统 4. 传动系统: 5. 行驶系统: GB24407– 2012 防抱制动装置符合GB/T 13594 (ABS); 车长≯8m应装缓冲器等,符合GB12676-ⅡA 符合GB/T 24545的限速器,Vmax≮ 80km/h; 符合JT/T782的爆胎安全装置。 每年至少检查1次 每年至少检查1次 每年至少检查1次 获证后设计无变更可6. 侧倾稳定性: 按GB/T 14172测试 不大于32°(按5.3.1)、35°(空载); 不检查,车辆设计变更时必须检查 5.10.2 顶部结构强度 — 按附录A 试验,,满足: ·车门未开启、车身与车架未分离; 7. ·坐垫上方净高度≮900mm,地板搁脚处向上有≮1350mm; ·轻型校车通道高度≮1440mm,大中型≮1670mm,; · 乘客门、应急门/窗、撤离舱口可正常打开,车顶撤离舱口试验中不要求打开; 5.10.3 上部结构强度 按GB 17578测试: 8. ·座椅放置 规定成员质量(5.3.1),按GB 17578测试,侧翻过程及后,乘员生存空间股和规定; 5.10.4. 出口技术要求 车身结构强、出9. 口及车内布置 ·两门高度小于1700mm时,其顶部装符合要求的防撞垫; · 应急门可从内外手动解锁,解锁力≯178N; · 出口其他技术要求见GB 186与GB 13094规定); 每年至少一次,提供10. 5.10.5 . 驾驶员座椅 — · 座椅及其固定件符合GB 15083; · 3点式安全带,符合GB 14166及GB14167; 报告 5.10.5 .照管员座椅 — 11. · 至少一个座椅,幼儿车3或3~4个(座椅数≥20~40、>40);小学生及中小学生车应有2~3个(≥40);只有一个照管人员座椅时,应位于车辆前端并靠近乘客门;多个时,至少一个靠近应急门; 检查 出厂前座椅安装100CCC有效证书或实验每年至少1次/车型 每年至少1次/ 车型 每年至少1次/ 车型 · 照管人员座椅应有标识;应配备安全带;前向安装时,座椅及其固定件符合GB 安全带及座椅部件提13057规定;安全带及其固定点符合GB 14166及GB 14167;) 供CCC有效证书或实验报告 5.10.5 .幼儿及学生座椅 — ·应向前布置、非折叠椅,司机座椅的R点前不设、车辆横向最多为2+3布置; ·座椅及其固定件符合GB24406; ·两点式安全带--应配备符合GB 14166规定的; 12. ·单人幼儿及学生的坐垫宽度≮380mm,长条座椅符合表4尺寸规定; ·每个坐椅应带有靠背,其高度、厚度见表4,靠背宽度≮坐垫宽度,其投影面积符合规定,坐椅应软化; ·靠近通道的座椅设扶手(一侧),扶手距座椅150~230mm,软化,足够强度,易于幼儿抓握、表面防滑,靠背后无扶手等硬质物品;) 5.10.5.2 座椅前方约束隔板 13. ·座椅前无另一座椅后表面时,加装符合规定的软化约束隔板; ·约束隔板的高度、宽度位置符合规定; ·约束隔板按GB 24406试验后,不影响车门开关、安装点无脱开、部件无分离; 5.10.5.5 急救箱 14. ·至少一个有位置及支架牢固、无尖角毛刺;急救箱尺寸240×200×200mm; ·有清晰标示 《急救箱》。 5.10.5.6 车内照明 15. ·覆盖区域 –全部乘客区、车组人员区;踏步区;出口引道及乘客门附近;出口的内部标志和控制件;所有存在障碍物区; ·内部照明线路 – 至少两条,保证一条正常;进出口处常规照明为一条; 出厂前100%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应有防护措施,避免驾驶员手照明或反射光影响; 16. 17. 5.10.5.7 内装饰件-应固定牢固,无致伤的尖角、锐边、毛刺; 5.11.1停车指示牌: 按附录B规定安装; 5.11.2 专用校车标志灯: 5.11.2.1 安装位置和数量 — ·车外顶部前后各2个黄色标志灯,其前、后、左、右位置符合规定; 信号系统 18. ·安装后不应高出车顶蒙皮200mm; 5.11.2.2 技术要求 — ·灯具圆形透明、可360°发光; ·发光强度符合GB 13954-2009要求; ·外观、光源、电气性能、色度特性等16项要求符合GB 13954要求; 5.11.2.3 电路控制 — ·由驾驶员控制,由声、视觉提示标志灯处于工作状态; 5.12.1 燃油箱及燃油共给系统: 应符合GB 13094规定; 5.12.2.1 电器及导线 — ·设备及导线应能耐受温湿度、负荷、绝缘及阻燃等要求;波纹管负荷GB/T 2408表1规定;导线布置整齐、绝缘套等要求;连接可靠、防水等防护;符合GB 13094火灾预防和控19. 制系统 规定; 5.12.3 电涡流缓速器: ·应与车辆其它部位间安装隔热层,材料符合GB 8410规定,并设有温度报警系统或灭火装置; 5.12.4 排气系统: ·在其周围100mm内无可燃材料,或设有效屏蔽;与燃油系统设屏蔽; 隔热材料不低于1次/ 1年,材料或供应商变更时必须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隔热材料不低于1次/ 5.12.5 发动机舱: 5.12.5.2 发动机舱隔热材料—不易浸吸油物、有防渗透层;固定夹等符合GB 8410(4.6 A级); 5.12.5.3 发动机舱灭火装置—安装自动灭火装置,喷射范围符合要求,工作时报警; 灭火装置出厂前100%检查 5.12.6 乘员舱内饰材料及灭火器: 5.12.6.1内饰材料 — · 按GB 8410试验,燃烧速度≯70mm/min; 低于1次/ 1年 内饰材料燃烧特性不1年,材料或供应商变更时必须检查 · 氧指数OI≥22%,不同材料试验按表(5纺织品、塑料、橡胶类涂覆织物GB/T 5454; 材料及供应商变更时 其他塑料材料-GB/T ; · 塑料类内饰材料的烟密度等级(SDR)≤75(按GB/T 8627-2007); 5.12.6.2 灭火器 · 乘员舱内配备,照管员、司机处各一只(2kg)ABC干粉灭火器,符合GB ,易于取用、观察压力表状况; 不低于1次/ 1年 5.13.1 车外视野装置:满足附录C要求可见到客车门外附近情况; 结构及供应商变更时应检验 20. 驾驶员视野 不低于1次/ 1年 5.13.2 辅助倒车装置:安装后视系统,司机可看清后风窗后缘正下方长3.6mm、宽2.5mm; 结构及供应商变更时应检验 出厂前100%检查 应检验 5.13.3 车外内装置:司机可见所有乘客区,内视镜边缘无尖角、锐边; 出厂前100%检查 通风装置出厂前100% 车内空气质量 21. 车内空气质量 · 不能自然通风,应装有强制通风装置。 · 车内空气符合GB/T 17729规定(按GB/T 28370试验)可装用空气净化器; 检查 车内空气不低于1次/ 1年 行车信息记录22. 及处理系统 专用校车后围23. 板的停车提醒标示 说明:

行驶记录仪、监控系统 · 安装有卫星定位的行驶记录仪(GB/T 19056),易于观察、储存;应安装车录像监控系统; 红色“请停车等候”“当停车指示牌伸出时”在车后围板、后车可鉴区域;标示位置、字样,见图11; 出厂前100%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1、原则上本实施细则中型式检验所涉及的检测项目,企业都应制定相应的COP试验或检查项目,以确认批量生产的产品与型式试

验产品的一致性。其中本表中所列的COP试验和检查项目为重点关注项目;

2、本表仅供参考,企业应根据实施规则中所含标准和要求,及自身情况制定COP试验和检查项目,并针对这些项目制定出检验频

次等具体要求。

附表 5-1 C 汽车生产一致性(COP)试验和检查项目-- 电动汽车(纯)

序检验项目 号 1. 附件5-1 《汽车生产一致性(COP)试验和检查项目》中相关项 (依据标准按附表5C ②‘型式试验项目 — 电动汽车’) 蓄电池包(警告标记) 出厂前100%检查 按企业标准检查 分项目 依据标准 要求 备 注 ★标记 动力蓄电池类型 ★由动力蓄电池排 出的气体 安动力蓄电池的绝缘电阻 全2. 要求 求 通风 4 GB/T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功能安全和故障保护》 5 按企业标准检查 不低于1次/年或按企业标准检查 出厂前100%检查 1次/年 GB/T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车载储能装置》 5 不低于1次/年 ★动力蓄电池的要爬电距离 ★操作安全要求 ★故障防护要求 ★触电防护 直接接触防护; GB/T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人员接触防护》 基本接触故障情况下的防护。 5 3. 标志的形状和信号装置的颜色: 动力蓄电池充电状态 动力蓄电池液面高度 GB/T 《电动车辆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按企业标准检查 动力蓄电池故障 动力蓄电池切断 电机及控制器过热 充电线连接 运行准备就绪 系统故障 动力电路熔断和入口 高压警告/电击危险 4. 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系统 5. 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雾系统 指示仪表装置: 6 车速表 警告和指示信号装置: 仪表一般要求: 骚扰限值 : GB/T 18387 -2008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7 GB/T 19836-2005 《电动汽车用仪表》 GB/T24552-2009 《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按企业标准检查 按企业标准检查 GB/ 按企业标准检查 电磁场辐射强度 · 辐射发射-电场与磁场强度 值和测量方法 宽带9kHz~30MHz》 · 传到发射 GB/Z 《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 4 按企业标准检查 6. 蓄电池 见CCAP-SB-3703 GB/T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QC/T 743-2006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QC/T 744-2006 《电动汽车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 按企业标准检查 7. 电容器 要求项 QC/T 741-2006 《车用超级电容器》 ~ 按企业标准检查 8. 能量消耗率 续驶里程 能量消耗率 标志检查 GB/T 18386 -2005 《电动车辆 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 试验方法》 4、5 按企业标准检查 9. 电机及其控制器 试验项目 环境试验 技术要求 GB/T 《电动汽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技术条件》 GB/T 《电动汽车用电机及其控制器试验方法》 按企业标准检查 10. 插头、插座 技术参数、结构要求 、耐环境GB/T 20234-2006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插头、插座、5~10 要求 、安全要求 、特殊要求 、车辆耦合器和车辆插孔通用要求》 其他要求; 按企业标准检查 说明:1、原则上实施规则中所涉及的标准,企业都应制定相应的COP试验或检查项目,以确认批量生产的产品与型式试验产品的一致性。其中本表中所列的COP试验和检查项目为重点关注项目; ★ 标志项 为CNCA技术专家会(2008-09)文件规定项目。(下表同)

2、本表仅供参考,企业应根据实施规则中所含标准和要求,及自身情况制定COP试验和检查项目,并针对这些项目制定出具体要求。 3、燃料电池汽车‘汽车生产一致性(COP)试验和检查项目’参照本表编制。

附表 5-1D 汽车生产一致性(COP)试验和检查项目 —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序号 1 检验项目 分项目 依据标准 要求-章节 备注 附件5-1 《汽车生产一致性(COP)试验和检查项目》中相关项 (标准依据按附表5C ②‘型式试验项目 — 电动汽车’) 动力蓄电池 – 4.1.1 4.1.2 4.1.6 GB/T 19751-2005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4.2.1- 4.2.4 4.3.1 4.3.2 5 适用于含有电机驱动系统的车辆。 GB/T 18387-2008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宽场强度 · 传到发射 燃料消耗量 电能消耗量 4 能量消耗 燃料消耗量 电能消耗量 GB/T 19754-2005 《重型混合动力电动车辆 能量消耗率 试验方法》 4~8 检查 GB/T 19753-2005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车辆 能量消耗率 试验方法》 ~ 检查 按企业标准带,9kHz~30MHz》 如果电机驱动只是起到辅助驱动的功能,无法单独驱动车辆,可以不进行本标准的测试。 如果驱动电机可以单独运行驱动车辆,则必须按照本标准进行测试。不低于每年1次。 按企业标准 不低于1次/年 ★车辆结构要求 安2 全要求 绝缘电阻、爬电距离 触电防护要求 防水要求 ★功能安全要求 ★ 故障防护 ★用户使用手册 启动程序、行驶和停车 受动开关、电磁兼容性 电气连接 过流切断装置 骚扰限值 : · 辐射发射-电场与磁3 电磁场辐射强度 压燃机-Ⅲ、Ⅴ 5 污染物排放 点燃机-Ⅰ、Ⅲ、Ⅳ (无LPG/NG)、Ⅴ 按企业标准GB/T 19755-2005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车辆 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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