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交制度
1、各科应设昼夜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的安排,对患者进行护理工作。
2、每班必须按时交,者提前15分钟进入科室,阅读报告、护理病历及医嘱本。
3、在者未到之前,者不得离开岗位。 4、值班者必须在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必须写好报告、护理病历及各项文字记录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白班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5、中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时发现问题,应由者负责;后如因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者负责。
6、护理病历应由主班护理人员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简明扼要,要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如果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填写本时,带教护理人员或护士长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7、晨会集体由护士长主持,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夜班报告,要求做到时护理病历要写清,口头要讲清,患者床头要看清,如交待不清不得下班。
8、内容:
(1)患者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手术人数以及新入院、重危患者、抢救患者、大手术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患者,均应详细交待。
(2)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者交待清楚。
(3)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患者有无褥疮,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4)常备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状态等,交者均应签全名。
(5)交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