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提前收贷的 法律问题及其对策建议 口中国工商银行宁夏分行法律事务部陈福录 提前收贷【if]提前收回贷款。 的如期归还。乙银行随即书面宣布 银行实务中,刈‘1=分期还歉的贷 其余4笔货款提前到期,并要求甲 款,借款合同往 会约定借款人累 公司偿还全部5笔贷款本启 同时 计逾期或者连续逾期若干期数后, 向提起了诉讼。 银行有权宣布贷歉提前或立即到 ・审开庭审理了此案。庭 期,j1 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剩lvC ̄',j 审中法官认为:对后4笔未到期贷 所行借款本息。提Ij玎收贷的理巾不 款,与第一笔到期贷款一并起诉, 限1:借款人未按约定分期还款,还 银行应向借款人甲公司发出解除借 乜括共他违约情形。 款合同的书面通知。乙银行按照法 院意见,书面通知甲公司解除后4 一、研究案例 笔借款合同,并要求甲公司立即偿 公司丁2012年5月开始, 还所欠贷款本息(按逾期利率计算 尢,后向乙银行l}1 5笔贷款,金额 利息和复利)。后经再次开庭审理, 分圳为10O万庀、230万元、250 支持了乙银行其他诉讼请求, 元、300万7/: ̄1 J 500万元,期限 但末支持乙银行对其余4笔贷款按 均为・年,利率均为在基准利率的 逾期利率计算利息和复利的诉讼请 坫础l:J-: ̄7-30%,货款逾期(含宣 求,判决按正常利率计算利息。 仃贷款提前到期)后,逾期利率为 常利率的 础 I:浮5O%,对 二 银行提前收贷面临的法律 木浦偿的各类利息按逾期利率计 问题 收复利。 在合同法理论上,提前收贷 20l3年5 J】第・笔贷款到期 应属银行单方面宣布贷款提前到 后, 公司未按约定偿还贷款。乙 期,从而变更借款合同的履行期 银行州 r解到,甲公司的经营状 限。银行提前收贷主要面临以下两 况 …现恶化,将会影响其余贷款 个法律问题。 60 1。我国法律规定提前收贷的 适用情形太少 提前收贷属于 变更履行 期限,仪 合同法》第1 章“借 款合 ”第203条有}fJ】确规定。该 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的借款 用途使f{j借款的,贷歉人可以停止 发放借款、提前收叫借款或者解除 合同。”显然,该条 她武予货款人 有权提前收同贷款。原 经济合同 法》(已废II:)第40条规定:“借 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j}j性贷 款的,心当加付利息;债款方有权 提前收l l一部分或 贷款。”原 借款合同条例 (已废¨-)也有类 似规定。不过,这些姚定将贷款人 行使提前收贷的适川情形限定为: 借款人未按约定的僻款J『{途使用 借款。依这些规定提前收贷 需要 解除借款合同。至于其他情形如何 提前收贷,闩前尚无叫确的法律规 定。由此可见,我剧法律规定的提 前收贷的适用情形较少,小利于实 务操作平『I贷款人维护其合法权益。 同时,也将提前收贷模式人为划分 LegalAffairs 法律事务 为不需要解除合同和需要解除合 同两种。 (已发放的贷款)的,贷款人虽“可 以要求恢复原状”并“有权要求 赔偿损失”,但如何计算货款损失, ((合同法 未有明确规定。具体到 本案,对乙银行的利息损失,能否 按逾期利率计算利启、损失,尚无法 包括以下二方面:一是按借款合同 约定的正常利率所计算的应付未付 正常利息;二是按借款合同约定的 逾期利率所计算的应付未付逾期利 息;三是对应付未付正常利息和应 付未付逾期利息所计收的复利。 2.以解除合同方式实现提前 收贷存在缺陷 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提前收贷 的适用情形较少,对“借款人未按 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之外的 其他情形,往往要求银行以解 除合同方式来实现提前收贷。以解 除合同方式来实现提前收贷的法律 依据是 合同法 第94条(二)、(三) 之规定。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 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 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 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 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北京大学葛云松博士认为此 条是关于“期前违约”的规定,救 济方式为债权人可以不必催告,直 接解除合同,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 任。中国大学李永军教授将 此归类于法定解除中。不过,两 位学者均认为债务人有《合同法 第94条(二)、(三)规定情形的, 债权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 合 同法 第97条也有明确规定:“合 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 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 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 损失。”就借款合同而言,在结果 上,“终止履行”与第203条中的“停 止发放借款”是一致的;对已履行 律规定可依据。由此可见,以解除 合同方式来实现提前收贷存在缺 陷。司法实践中,如本案一样 往往仅判决按正常利率来计算贷 款损失,而不支持银行按逾期利率 计算贷款损失的主张。这不利于银 行保护其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对违 约借款人进行惩罚。 三 对策建议 1.积极推动立法 首先,应对 合同法 第203 条的规定进行修改,或删除该条规 定的适用情形,或增加其他适用情 形,直接赋予贷款人提前收贷的单 方权利,使其有权决定是否宣布借 款人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 人提前偿还该借款本息。此种情形 下,借款合同仍然有效,只是贷款 人单方变更或者提前履行期限,一 方面实现了贷款人提前要求借款 人还款的愿望,另一方面也避免了 解除合同可能引发贷款利息损失 如何计算的问题。但修改法律的程 序较为复杂,不便于操作。 其次,可以作出司法解释。例 如针对借款合同的解除,可对 合 同法 第97条中的“损失”作出 专门司法解释,表述上建议为:“借 款合同解除后,借款人赔偿的损失 2.做好合同设计 在前述法律规定修改或者作 出司法解释前,在借款合同及相关 担保合同中,除了要明确约定提前 收贷的适用情形外,还要对损失做 出明确约定,以便为损失的认定与 计算创设合同依据。以解除借款合 同方式提前收贷的,借款人赔偿的 损失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按借款 合同约定的正常利率所计算的应 付未付正常利息;二是按借款合同 约定的逾期利率所计算的应付未 付逾期利息;三是对应付未付正常 利息和应付未付逾期利息所计收 的复利。 3.抓好知识培训 银行尤其是上级行要通过不 同形式抓好对信贷人员、法律人员 的培训,使他们能够准确理解、掌 握 合同法》第203条的规定和合 同约定,懂得综合运用法律规定和 合同约定,选择适当模式(不需要 解除合同或者需要解除合同)提前 收贷。同时,还要让他们对每种模 式下利息或者损失的计算能了如 指掌,并向作出准确的计算与 说明。 :汪 :j务 栏目编辑:韩立平hanliping@fcc.corn.cn 匝叵固 J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