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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裂缝防治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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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裂缝防治技术规程pdf

一、基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1.建筑工程裂缝的控制应采取预防为主的原则。

2.建筑工程裂缝的预防措施,应根据建筑的特点确定并实施。 3.建筑工程裂缝的治理,应先判明开裂原因,对造成影响开裂的因素进行处置后,再进行裂缝处理。 (二)设计

1.设计应结合建筑工程的特点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1)降低荷载作用和间接作用; (2)释放作用效应;

(3)提出建筑材料和构配件的体积稳定性和变形能力的要求; (4)提高建筑构配件及其连接或材料抗裂性能。

2.结构设计除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关于结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设计规定执行外,尚应对特定情况和特殊因素影响下地基和结构的变形实施控制。

3.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时,不宜增大国家现行结构设计标准限定的伸缩缝设置的间距。当建筑情况复杂时,应根据体型特征、地基情况、建造过程的先后次序等设置结构缝,并宜做到一缝多用。

4.在选用新材料或制品时,应根据工程应用情况,其对环境的适应情况、体积稳定性和抗变形能力等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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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材料与制品

1.建筑材料或制品除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的合格要求外,尚应满足建筑设计或施工企业提出的体积稳定性和抗裂性能的要求。

2.进场材料应有性能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及绿色环保检测报告。

3.建筑材料及制品的使用应符合有关施工工艺的要求,并应正确堆放、运输和保护。 (四)施工

1.施工应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进行。对裂缝问题应采取预防措施。

2.建筑工程的施工应有施工工期和施工工序安排。 3.验收前,对建筑施工时出现的裂缝应进行有效的处理。 (五)竣工后的措施

1.建筑工程竣工后,应清除建筑周边的堆积物。 2.对大跨度的屋面工程,应采取下列防裂或损伤的措施: (1)降雪后,应及时清除屋面的积冰或积雪;

(2)对带女儿墙的屋面,在雨季到来前,应疏通屋面的排水口。 3.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冬季,宜向已竣工的工程供暖,对于地面采暖的房屋,应采取下列预防楼板或墙体出现裂缝的措施:

(1)启用地热采暖系统时,应缓慢升温; (2)关闭地热采暖系统时,应缓慢降温。 二、地基变形裂缝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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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规定

1.建筑设计应在分析和利用建筑场地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的基础上,综合采取建筑措施、结构措施和地基处理措施,控制地基不均匀变形。

2.建筑施工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周边环境、工程地质条件及季节因素,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安排,制定冬雨期施工措施等。 (二)勘察与气象资料

1.地基变形计算时应对下列条件进行认定: (1)场地成因及地基土应力历史; (2)岩土层及其均匀性;

(3)土的压缩性指标的应力条件与建筑物地基土实际受力条件; (4)经验性变形计算参数与地区经验的符合性。

2.建筑物的基础及管线的埋置深度宜大于该地区的场地冻结深度,并应采用基侧填砂、斜面基础、基础保温等防冻害措施;室外散水下的土层应进行防冻胀处理。 (三)地基变形控制

1.地基变形计算值应小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允许值。

2.地基处理应在了解当地经验与施工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地基土质特性以及上部结构对地基变形的适应能力,选择基础形式和地基处理方法,减少地基变形和不均匀变形。

3.复杂条件下的建筑物抗浮设计,应进行专项论证确定抗浮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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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位。

4.在同一结构单元内宜采用相同的地基处理方法,并可采取下列减少地基不均匀变形的措施:

(1)设置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2)按沉降控制的要求调整基础底面积或基桩的位置、数量、桩径和桩长等。 (四)建筑与结构措施

1.砌体结构建筑宜采用下列结构措施:

(1)三层和三层以上的房屋,结构单元的长高比L/H宜小于或等于2.5;

(2)当结构单元的长高比为2.5<L/H≤3.0时,纵墙宜连续贯通,并应控制其内横墙间距;

(3)在±0.000m标高处,应在纵横向内外墙处设置贯通的钢筋混凝土地圈梁;

(4)应采用整体性好的基础形式。

2.当结构单元之间存在沉降差时,沉降量较大的结构单元各结构层的标高,宜根据预估沉降量予以提高。

3.建筑物与管沟之间,应留有净空。当建筑物有管道穿过时,应预留孔洞,或采用柔性的管道接头。 (五)施工

1.建筑物施工期间应进行沉降观测。观测结果异常时应分析原因并采取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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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基基础施工应采取下列防止地基土扰动的措施: (1)基槽开挖时,可在基底保留200mm厚度的原土,待基础施工开始时,采用人工清除;

(2)雨期施工时,应防止雨水浸泡扰动地基土;

(3)冬期施工时,应采取基底的防冻措施;回填土方时不应将冻土、冻块填入基底;

(4)当地基土已被扰动时,应将扰动土挖除,换填后再压实。 3.当建筑物基础埋置深度有差异时,埋置较深的部分应先施工;建筑物高度较大的部分应先施工。

4.对于荷载存在差异的结构单元,宜设置施工后浇带。 5.地基基础施工期间,应采取防止基坑灌水以及地下水位突然升高造成基础底板上浮产生裂缝的措施。

6.深基坑毗邻既有建筑物时,应对既有建筑物进行全面鉴定,并应采取支护措施,确保毗邻建筑物及地下设施不受到损伤。 三、混凝土结构裂缝控制 (一)一般规定

1.混凝土结构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第3.2.1条的规定外,尚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等关于裂缝控制的规定,并在构件容易开裂的部位采取相应的构造措施预防裂缝的产生。

2.结构混凝土的配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保证其体积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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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混凝土结构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的浇筑、振捣、压面、养护和拆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规定;

(2)对容易出现裂缝的结构或构件宜采取避免开裂的措施。 (二)设计

1.在混凝土结构下列受到约束的部位,应配置构造钢筋或采取相应的防裂构造措施:

(1)按简支构件设计,但嵌固在砌体墙内的现浇板、预制板或梁的端部;

(2)按铰接端设计而实际为约束连接的混凝土墙或柱的端部; (3)按铰接梁设计但实际与墙或柱浇筑成一体的梁端及墙、柱连接部位;

(4)预制构件的拼接部位; (5)预制板的板侧拼缝;

(6)混凝土结构与其他类型构件的连接部位; (7)按受压设计,而实际可能承受拉力的构件; (8)大跨度构件的支撑部位; (9)大跨度楼板的角部区域; (10)结构单元楼板的角部区域。

2.在混凝土结构下列形状、刚度突变的部位,宜配置防止应力集中裂缝的构造钢筋或采用圆角、折角等防裂构造措施:

(1)构件的凹角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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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构中部有局部凹进的部位; (3)楼板、墙体厚度变化的部位;

(4)门、窗、设备、管道、施工洞口的角部; (5)结构体量、外形、质量、刚度突变的部位。

3.在混凝土构件容易引起收缩变形积累的下列部位,宜增加抵抗收缩变形的构造配筋或钢筋网片:

(1)现浇混凝土板面的板芯部位; (2)板边、板角部位; (3)墙面水平部位; (4)梁类构件侧面; (5)混凝土保护层中。

4.大体积混凝土或表面积较大的混凝土构件,宜选用强度较低的混凝土。当采用高强混凝土时,宜延长其达到规定强度的龄期。

5.对容易开裂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应采取下列控制间接作用的防护措施:

(1)混凝土结构的屋面应设置保温层和隔热层;

(2)直接暴露在室外空气中的阳台、雨罩、檐口板、女儿墙等构件或配件应减小伸缩缝间距;应设置保温层;易受阳光曝晒的部位应做成浅色;

(3)对采用地板采暖的楼盖,采暖设施与楼板之间宜设置隔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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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于裂缝控制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可通过分析估算间接作用的效应,确定结构混凝土的裂缝控制性能。分析估算所需的混凝土热物理性能参数可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取值;混凝土收缩的规律可按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确定;混凝土徐变的规律可按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确定。 (三)混凝土材料

1.混凝土的生产方应根据设计和施工方对混凝土性能提出的要求和原材料性能实际检验结果,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的规定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对有较高抗裂要求的混凝土,可使粗骨料的紧密堆积密度达到最大进行混凝土配合比抗裂优化设计。

2.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指标应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胶凝材料和外加剂等相容性试验可按本规程附录D进行。

3.进行施工混凝土试配时,宜进行下列同条件养护试验: (1)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2)混凝土收缩量和收缩速率; (3)混凝土抗裂性能; (4)混凝土微膨胀性能。

4.对板类构件的混凝土宜按本规程附录E进行混凝土抗裂性能试验。

5.对大体积混凝土应采取下列控制水化热的措施: (1)宜采用低热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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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按设计允许的延迟龄期要求使用粉煤灰和缓凝剂,调节胶凝材料水化速度;

(3)在混凝土拌合物的运输与浇筑过程中,应进行温度控制。 (四)施工

1.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应针对板类构件的混凝土和大体积混凝土采取专门的预防裂缝的措施。

2.后浇带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后浇带的间距不宜大于30m,后浇带宽度不宜小于800mm; (2)后浇带宜在混凝土干缩速率明显下降后浇筑;混凝土的干缩速率可通过现场同条件养护试件测定。

3.后浇带的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浇筑前应清除后浇带两侧松散的混凝土;

(2)当后浇带的主筋切断时,可采用搭接或机械连接形式连接; (3)后浇带混凝土强度等级宜较其两侧构件提高一个等级; (4)当采用补偿收缩或微膨胀混凝土时,应对其补偿收缩或微膨胀的性能进行检验;

(5)后浇带施工后,保湿养护不宜少于14d。

4.对于板类构件,除采取规定的养护措施外,应采取下列附加处理措施:

(1)在混凝土初凝前,应采用平板振动器进行二次振捣; (2)终凝前应对混凝土表面进行抹压;

(3) 掺加粉煤灰、缓凝剂的混凝土应增加养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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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体积混凝土工程宜采用分片浇筑、分层或分段浇筑的施工措施,其施工宜符合下列规定:

(1)分片、分层或分段浇筑的最小块材尺寸及时间间隔,宜以混凝土内外温差不大于25℃、表面与大气温差不大于20℃为控制目标;

(2)当通过分片、分层或分段界面处的钢筋较少时,应增设通过界面表层的连接钢筋,连接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150mm,钢筋深入界面内的长度和外露长度宜大于150mm;

(3)对有防水要求的构件应在连接处放置止水带;

(4)跳仓法施工或分段浇筑的构件,宜经7d以上养护后,再将各段连成整体,其跳仓接缝应按施工缝要求处理。

6.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后,宜进行内外温差和环境温度的监测。早期养护不宜用冷水直接冲淋混凝土表面;当环境温度较低时,宜采取防止混凝土表面温度快速降低的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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