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网协议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商议,现就以下事宜作出协定:
1. 网费720(元)/年,由甲乙双方各承担360(元),已于2014.7.14一次性缴齐。
2. 如乙方需要,可以从甲方处引取网线,费用自行承担。
3. 若甲方由于房屋不再续租或者搬移而导致的网络不再续用,甲方需返还乙方剩余费用。
4. 若乙方由于房屋不再续租或者搬移及其他原因而不再使用网络,甲方不予退还剩余网费。
5.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把房屋转让第三方使用,必须确保网络使用正常;如不能,必须经第三方认可。
6. 甲方不得由于个人原因随时关闭路由器或者电源开关(特殊情况除外),以免给乙方造成用网不便。
此协议自2014年7月 日起生效,2015年7月____日作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