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不一定全部是律师,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不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亦可以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具有公益性质,由财政拨款购买法律服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一般是生活困难)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的补贴由司法局发放。
一、农村法律援助是否需要费用
农村法律援助不需要费用,申请法律援助有条件,符合条件都是无偿援助,不收费的,由对实际承办案件的律师给予一定补贴。如果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法援中心会将案件指派给法援中心律师或者所辖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法律援助条件是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人或者刑事案件中的特殊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范围具体如下:
1、刑事案件的代理和指定辩护;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法律事项;
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等。
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
2、确因经济困难,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等。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三、在我国法律援助的内容都有哪些
在我国法律援助的内容:
1、法律援助的概念。
法律援助是指由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2、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3、申请法律援助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4)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对人民指定辩护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确定的承办人员名单回复作出指定的人民。
第二十四条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在案件结案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结案材料后,应当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参考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平均成本等因素核定,并可以根据需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