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的范围和期限】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一、违反竞业怎么赔偿
按照竞业协议的约定来赔偿,一般是赔偿违反竞业协议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九十条【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竞业的分类
依据不同的标准,对竞业有不同的分类:
根据是否在职,竞业分为任职期的竞业与离职竞业
任职期的竞业是指,禁止用人单位员工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用人单位同类的营业或从事损害用人单位利益的活动。任职期的竞业又分为同业竞争之禁止与兼业禁止。同业竞争之禁止,即董事、经理、雇员在任职期间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经营本用人单位营业范围内的业务;兼业禁止,即董事、经理、雇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同类用人单位的无限责任股东、经理、董事或同类合伙用人单位的合伙人。离职竞业,即董事、经理、雇员在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不得利用自己在为前一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掌握的知识、信息、经验、技能为自己或后一用人单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