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乡镇财政监督的调研报告
四是有的领导也不理解、不支持,认为只要完成收入任务,管好财政所自身的帐就行了,监督检查是多此一举,财政人员存在畏难情绪,怕因进行监督检查而得罪人。区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人员少、涉及面广等因素,对乡镇的日常监督检查也很难到位。
二、对策、建议及意见
1、对变相“买税卖税“现象应从入手,改变国税、地税现有的征收格局,实行一乡一镇一征收所;国税、地税收入任务不分解到乡镇,直接考核国税、地税征收部门;改变对乡镇的考核形式,以乡镇培植源协税护税工作作为考核内容。
2、对乡镇财政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增强财政人员的责任心,培养敬业奉献的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制度对财政人员的工作行为加以规范,并作为本年度的一项考核内容;把乡镇财政列入财政内审工作计划,对其实施监督检查,做到一监督、二检查、三帮助、四提高,最终促进乡镇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3、对乡镇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照规定设立账簿,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3、加强对乡镇监督检查的宣传力度;为免去被查单位的不理解、不支持,以便发挥好乡镇财政的监督职能,县财政局应以文件形式作为工作任务安排每年乡镇必查部门、专项检查项目,同时也是促使乡镇财政所人员提高业务素质的一种途径,并要求将监督检查情况上报区财政局监督机构,列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之一;有条件的财政所应设置专兼职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对内对外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乡镇的财务收支统一纳入财政所管理,实行零户统管。
努力把乡镇财政真正建设成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规范、职能强化、服务一流的一级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