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任务
1、养护科、路政科:管养的干线公路、桥梁、路政设施防汛检查督导;
2、工程科:在建的干线公路、桥梁防汛检查督导;
3、高速办:在建的滨德高速公路防汛检查督导;
4、收费科:普通路网收费站的防汛检查督导;
5、安全设备科、车队:机械设备、车辆等汛期安全工作;
6、行管处、办公室:办公区、生活区等防汛检查督导。
7、工程处:成立防汛抢险机动队,保证人员、物资、机械完好待命,确保应急之需,随时到达指定位置。
8、养护中心:做好战备桥维修保养工作,备足、齐各种配件,急需时能迅速到达现场。
9、各县区局、高管处、局直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本辖区的防汛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针对各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并检查督促各单位作业班组的整改落实。各单位自查及整改工作在6月25日之前全部完成,方案落实到位。6月26日至6月30日各责任科室对整改及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万无一失。
(三)防汛重点
1、工程处需成立一支不少于20人的抢险预备队,责明具体负责人,明确抢险设备(含挖掘机、运输车、翻斗车等),明确抢险物资(含片石、碎石、麻包等),确保应急之需。
2、高速公路养护中心要对储备的战备钢桥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缺损部件要全部配齐,建立健全技术档案资料,提高保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应急保障能力,如出现水毁灾情需动用战备钢桥时,要按照要求按时送到指定地点,并指导施工。
3、进行汛前检查,彻底清除隐患,提高公路综合防汛能力。在主汛期来临前,对辖区内道路、桥梁进行安全隐患
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危桥、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采取有效的加固维修措施及制定汛期应急方案,并做好监测和预警工作,发现险情,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坚决杜绝各类公路重大事故的发生。
4、加强对道路日常巡查工作,高度重视高填方路段的路基边坡稳定、防护工程的作用以及路面、桥涵排水设施完好程度,常抓不懈。对存有问题的危旧桥梁要按照桥梁养护责任状的要求进行重点养护,要按有关规定设立好警告标志,一旦发生水毁中断或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路段,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当水毁等自然灾害发生后,执行24小时派人值守,并立即组织抢修或修筑临时便道、便桥,尽一切可能确保公路安全通行。
5、抓好重点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提前将临时设施、建筑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等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安全生产,安全渡汛。特别是在河段施工的工程,要进行详细的防汛检查,尽快把施工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段,责成施工单位制定防汛预案并督促落实,确保施工人员和物资安全。
6、要抓好各单位的油库、拌料厂、公路养护中心、办公区,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的防汛工作,解决好雷击和排水等问题,确保不出现房屋倒塌和人员伤亡事故。
7、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责成专人每日收听天气预报,及时掌握雨情、汛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健全制度,密切配合,确保汛期道路、桥梁安全畅通
(一)汛期值班制度
坚持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把手负全责。汛期内安排昼夜24小时值班,保证通信畅通。值班人员要保持高度警惕,遇有较大汛情、公路断交和重大灾害时,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组织力量尽快抢修通车。
(二)汛情报告制度
严格汛期报告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按照附表要求认真填写,于每旬后一日内报市局养护科,遇有重大灾情实行日报制度,传真电话XXX,邮箱XXX@163.com联系人刘X。市局值班电话:白天XXX,夜间电话 XXX。,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主汛期(7月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坚守工作岗位,如离开本辖区要向市局防汛领导小组请假。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设备使用正常,值班车辆运行良好。对因玩忽职守、遇险而退、造成财产和生命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人员物资保障制度
各单位都要组织一支精干的抢险队伍,人员应登记入册,并配备必要的车辆和工具。除做好本单位及施工路段的防汛工作外,其人员、机械要随时听从市局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调遣。要备足发电机、铁丝、铁锨、麻塑袋等防汛物资,以备汛期使用。
(五)汛期安全检查制度
各单位要按照汛前、汛中、汛后的不同阶段和特点组织全面、细致、深入的防汛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及时整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监控,确保安全渡汛。
第五篇:做好汛期交通防汛抗灾工作
进一步做好汛期交通防汛抗灾工作
摘要:
为进一步做好汛期交通防汛抗灾工作,按照州局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做好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防汛责任分解到各个工作岗位和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办检查和落实。
二、认真做好防汛值班工作。防汛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单位主要领导及防汛工作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三、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组织开展交通在建工程项目专项检查,重点对受洪水威胁的施工现场、影响行洪安全的施工弃渣进行清理,完善应对措施,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汛期公路巡查和抢通保畅工作,加强对公路、桥梁、涵洞、边坡等的养护管理和运行监测;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及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监控监测,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坚决预防、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各单位要在当地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从实际出发,重点针对山洪暴发、山体滑坡、公路塌方、中小河流和库区防汛等,进一步完善各类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人员管理和物资设备储备,一旦发生险情要确保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实施应急救援。
原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交通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州局直各单位:
当前,我州已进入主汛期。7月11日,向前进就全州交通防汛抗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一要督促检查防汛值班情况;二要及时了解并报告灾情,保持信息畅通,较重大的灾情要及时报告州委、州和省厅;三要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随时都能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州局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汛期是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各类地质灾害和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做好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防汛责任分解到各个工作岗位和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办检查和落实。
二、认真做好防汛值班工作。防汛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单位主要领导及防汛工作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三、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组织开展交通在建工程项目专项检查,重点对受洪水威胁的施工现场、影响行洪安全的施工弃渣进行清理,完善应对措施,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加强监控监测,做好信息上报。公路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汛期公路巡查和抢通保畅工作,加强对公路、桥梁、涵洞、边坡等的养护管理和运行监测,及时发现并排除公路险情,千方百计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及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监控监测,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坚决预防、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凡是施工安全得不到保障的,一律停止施工作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重点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和危险品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提前了解沿线雨情汛情和道路通行状况,有效防范大雾、山洪等自然灾害对道路运输车辆和旅客带来的威胁,确保汛期道路运输安全;港航海事机构要重点加强对库区、航道、渡口、渡船、旅游船等的监控管理,准确掌握水域水情变化,及时发布航行通(警)告信息,有效维护航道安全畅通。要加强港口、码头生产作业现场管理和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的船舶航行管理,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一旦发生重大汛情或灾情,各单位要及时准确地了解受灾情况,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和组织施救,第一时间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确保各类险情和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五、强化运输保障,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在当地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从实际出发,重点针对山洪暴发、山体滑坡、公路塌方、中小河流和库区防汛等,进一步完善各类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人员管理和物资设备储备,一旦发生险情要确保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实施应急救援。要认真落实防汛抢险应急车船预备运力,做到领导责任落实、车船属单位落实、车船牌号落实、驾驶员落实、联系电话落实。一旦灾害造成公路损毁、交通中断时,要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集中力量尽快抢通;难以及时抢通的,要修筑便道,或制定切实可行的绕行方案,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及时、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