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可以自己一个户口本,具体如下:
1、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
2、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
3、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分户条件如下: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