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工伤责任主体是劳动派遣公司,即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派遣员工的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若未缴纳保险,则派遣单位应支付工伤赔偿。
法律分析
劳务派遣的工伤责任主体是劳动派遣公司,也就是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原因在于,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工伤责任存在的前提之一,不存在劳动关系就没有工伤一说。对于被派遣员工而言,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是其用人单位,而非用工单位。因此,如果发生没有缴纳保险的情况,工伤赔偿就应由派遣单位支付。
拓展延伸
劳务派遣工伤赔偿责任的界定
劳务派遣工伤赔偿责任的界定是指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当劳务派遣工人发生工伤时,确定赔偿责任应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主要责任,雇主单位也可能承担部分责任。具体责任界定需要考虑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提供了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等方面的因素。此外,受伤工人自身的过失或第三方的过错也可能影响责任的划分。因此,在劳务派遣工伤赔偿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定最终的责任界定,以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劳务派遣工伤赔偿责任的界定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劳动关系、保险缴纳和安全保障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劳务派遣单位通常承担主要责任,雇主单位也可能承担部分责任。责任界定需考虑各方履行义务情况、工人自身过失及第三方过错等因素。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护工益为目标,确定最终责任界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