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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退费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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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现行允许退保情况只有以下几种:1、出国定居2、退休前死亡3、同一时段重复参加保险的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本人要求不转入农保或者城保,并有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保险对象退出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

第一条 退出保险可界定为正常退出保险和非正常退出保险。 因下列三种情况之一退出保险者,为正常退出保险:(一)保险对象的户口由农村户口转为非农村户口; (二)保险对象户口迁移而迁入地还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三)保险对象在缴费期内死亡。 以上情况之外的退保者,一般为非正常退出保险。

第二条 保险对象要求退出保险,可由其保险关系所在的缴费单位(行政村或企事业单位)代办员向乡镇养老保险经办部门提交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报县(市、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管机构审核、界定并作出处理。

第三条 对正常退出保险者,可将保险对象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扣除管理服务费后按年复利率7.5%计息退还个人。集体对其补助部分,鉴于各地补助比例不一,在扣除管理服务费并按年复利率7.5%计息的基础上,由各地视情况决定退还个人的比例。集体补助不退给个人的部分,计入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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