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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工伤认定书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如果单位不给工伤认定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索要工伤认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一、怎么投诉工伤方面的部门

如果工伤认定部门工作人员故意难、推诿,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

如果劳动部门已经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可以持这些文件并提供相关资料向上一级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提起行政诉讼。

二、职工因公死亡认定工伤需要提交的材料

职工因工死亡认定工伤需要提交的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三、工伤处理期限是多久

工伤受理期限是15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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