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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刑罚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二)变通条件: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证据和程序条件。

1、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2、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3、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的;

(四)可能出境条件: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五)不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条件【机关规定】:

1、累犯;

2、犯罪集团的主犯;

3、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的犯罪;

5、暴力犯罪;

5、其他严重犯罪。司法机关对按最嫌疑人等案件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在取保候审后,若有必要,司法机关可以监视器住所,若发现案件当事人的行为会危害到社会上的其他主体时,司法机关可以立即将其逮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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