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海市常委会立足浦东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根据全国授权决定,遵循规定以及法律和行规基本原则,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可以对法律、行规、部门规章作出变通规定,在浦东新区实施。
法律依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 第二条 市常委会应当建立与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相适应的立项、起草、审议等工作规程和制度安排,会同浦东新区常委会开展立法需求征集、重要制度论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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