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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冲红原因怎么填写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电子冲红原因填写方法如下:

1、登陆税控开票系统;

2、点击管理,若未进行读入,先点击读入按钮,确认读入信息;若已读入,可直接点击填开按钮,选择”电子普通填开“;

3、确认当前代码、号码,点击确认;

4、正常填写内容,注意记录开具代码、号码、金额信息,点击保存,完成填开流程;

5、系统自动跳转填开下一张电子普通信息,点击确认,进入下一张电子普通填开界面;

6、点击上方“红字”按钮;

7、在弹出框内二次填入记录的对应蓝字的代码、号码,点击”下一步“按钮,确认对应蓝字,进入填开界面,当前信息与之前开具的蓝字信息一致,但是金额为负,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冲红什么意思?

冲红是对之前开的有误或因为其它原因需要更正,需重新开具进行账目调整,具体操作如下:

1、记录要冲红的那张普通的号码、代码;

2、进入防伪开票,进入普通填开界面,点击上方有一个负数按钮;

3、在弹出的圣诞框中输入刚刚记录的代码和号码,要输入两次,输入时显示”*“;

4、系统会调出以前那张正数,只是数量和单位变为负数,确认无误后才能打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

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第五条

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第六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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