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其中披露了临港新片区未来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规划、常住人口规模等关键数据和信息。临港新片区规划范围873平方公里,其中,主体部分为大治河以南、金汇港以东地区,面积约819平方公里,以及小洋山岛区域(约26平方公里)、浦东国际机场南侧区域(约28平方公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
第十五条 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