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农民;报废车辆车主与新购车辆车主必须为同一农民。
2、必须是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才有补贴,轻型载货车必须为汽车手续。
3、无牌、无手续车辆无法报废。
4、车辆报废价值约200-400元。
5、所换轻型载货车总质量须大于1.8吨但不超过6吨。
6、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但每辆补贴不超过5000元。
法律依据:
《关于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第一条 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