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控设备已注销的,全电平台开红字,如果录入红字信息单提示需“管理系统(税控系统)开红字”的情况,是注销税控设备时,相关税务局流程没有处理完,还需要再联系税务局处理。
具体如下:
1、税控设备没有注销的,到税务现场领用进行红冲;
2、税控设备已注销的,全电平台开红字,如果录入红字信息单提示需“管理系统(税控系统)开红字”的情况,是注销税控设备时,相关税务局流程没有处理完,还需要再联系税务局处理。
税务注销控税盈的步骤为:
1、纳税人向主管税务部门提出注销税控盘申请,并提供主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申请表》、金税卡、IC卡或税控盘、报税盘等资料;
2、税务局审核纳税人材料,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予以办结。注销税控盘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请,在税控系统中注销纳税人发行信息档案,收缴金税卡、IC卡或税控盘、报税盘的行为,企业在注销税务登记前,需要先注销税控盘。
综上所述,冲红,表示原先开的有误或需更正,需要重新开调整账目的意思。(原始称蓝票,冲红是相对原票而来)可以在3日内予以办理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税务机关对领购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专用章的印模应当留存备查。
第十五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领购方式是指批量供应、交旧购新或者验旧购新等方式。
第十六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领购簿的内容应当包括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名称、所属行业、购票方式、核准购票种类、开票限额、名称、领购日期、准购数量、起止号码、违章记录、领购人签字(盖章)、核发税务机关(章)等内容。
第十七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使用情况是指领用存情况及相关开票数据。
第十
税务机关在发售时,应当按照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管理费,并向购票单位和个人开具收据。工本费征缴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办法》第十六条所称书面证明是指有关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条
税务机关应当与受托代开的单位签订协议,明确代开的种类、对象、内容和相关责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