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3万元应判挪用罪,根据刑法规定,挪用数额较大、进行非法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挪用金额在三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三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一、挪用3万元判什么刑
挪用3万元应判挪用罪。
《刑法》第384条挪用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罪追究刑事责任。
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二、挪用金额如何认定
1、数额较大的认定
挪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的认定
挪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结语
挪用3万元应被认定为挪用罪。根据《刑法》第384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则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挪用数额巨大且不退还,则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于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情况,将从重处罚。根据最高、最高的解释,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以挪用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被认定为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者将受到更严厉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章 反洗钱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为履行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可以从有关部门、机构获取所必需的信息,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有关部门、机构定期通报反洗钱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