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比较严重,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地级以上市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五十一条 发生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时,或者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保障、控制等必要的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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