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国有房产证是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包括由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
直管产:是指由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扩建的房产(房屋所有权已正式划拨给单位的除外),大多数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维修,少部分免租拨借给单位使用。
自管产:是指国家划拨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军产:是指中国人民所有的房产。包括由国家划拨的房产、利用军费开支或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2、私有房产是指私人所有的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作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有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