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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免征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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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免征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销售产品的交纳3%,供给工作的交纳5%运营税。一同按交纳的和运营税之和交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费。还有就是交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假如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或运营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有:
1、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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