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的几种情况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公司解散有主动解散以及强制解散。
一、法定解散有哪些情形
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如下: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申请解散公司。
二、什么条件下公司可以清算
以下条件公司可以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依法申请人民予以解散公司;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公司注销要什么条件
公司注销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2、公司依法宣告破产;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再延续;4、公司章程或法律要求的公司解散事由出现;5、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如被其他公司收购或分立成好几个公司,原公司不再存续的;6、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7、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设立登记后转注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