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羁押时间超过刑期如何办?

羁押时间超过刑期如何办?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先行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徒刑的,如果羁押的时间超过判处刑期的,当事人不再执行徒刑,仍然超过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被羁押时间超过被判刑期赔偿如下:羁押超刑期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刑事案件的拘捕、审查、起诉、审理只要是依法在期限内完成的,即使羁押时间超过刑期均不应赔偿。若先行羁押的时间超过了所犯罪行的法定最高刑,超过部分按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薪资计算。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若是因为机关没有及时处置案件而引起的超期羁押,当事人可以向机关上一级领导申诉,要求撤销之前的决定,及时的改正;若是因为机关里的相干人员懈怠、办案过程不公开透明混乱不堪的,办案人员造成的超期羁押,当事人可以向机关上一级领导申诉,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并且给予相关执法人员处罚。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批准,但须报人民备案。

2、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第二审人民发回重审人民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