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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欺诈立案的规定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合同诈骗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包括以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伪造或变造票据等行为。如果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会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或者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或者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等行为。根据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刑罚也会有所不同。在特定情况下,借款本身也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

法律分析

以下是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犯罪行为。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一、按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根据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借款人可以构成合同诈骗吗

借款本身是不能构成合同诈骗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结语

以上所述的合同诈骗行为包括以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这些行为均可能导致合同诈骗罪的成立。而借款本身并不属于合同诈骗的范畴。然而,如果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过程中存在上述合同诈骗行为,则借款人可能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十六条规定,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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